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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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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9版)

备注:“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投项目公司预先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

●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9,521,887.4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1,601,275,211.22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3,977,891.69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88,304,3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321,744.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20%。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88,304,3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35,321,7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3,626,107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28,952.19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397.79 万元,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32.17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12.20%,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旺盛

碳中和政策大背景下,新能源下游多个应用领域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全球新能源车销量快速增长,渗透率持续提高,带动动力电池需求上涨;全球电化学储能项目增长迅猛,储能新增装机量不断攀升;光伏装机量再创新高,氢能行业获得政策加码日趋增长。下游需求的提高以及新技术的运用带动全球新能源企业加速扩产和更新换代,成为设备行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2、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运营资金需求增加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新能源领域(锂电、光伏、氢能)企业提供智慧工厂解决方案,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旺盛。2020年至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2,996.52万元、233,134.90万元和420,376.0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71.46%,公司业务规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运营资金需求增加。

3、研发投入对资金需求增加

智能制造装备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且公司产品均为定制化设备,对研发方案设计能力要求较高。公司研发团队规模及研发投入增长较快。2020年至2022年度,公司各年末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949人、1,517人和2,455人,研发投入分别为16,412.01万元、27,270.86万元和49,148.4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均在11%以上。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和生产运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同时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为巩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增产扩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回避股东为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家红、高雪松;议案8回避股东为杜义贤。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6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liyuanheng.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一期工业园1108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联系电话:0752-2819237

联系传真:0752-2819163

电子邮箱:ir@liyuanheng.com

联系人:陈振容、陈丽凡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上述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12月13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4,856.13万元人民币,其中接受关联方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加拿大公司”)提供的劳务1,874.12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对方为加拿大公司,交易内容为采购产品。关联董事周俊雄、卢家红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目前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础上,进一步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 实际业务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2、公司类型: 外资企业

3、成立日期: 2021年10月24日

4、注册地址: 550 Alden Road, Suite210, Markham ON L3R 6A8, Canada

5、经营范围:在自动化领域提供设计可行性研究、成本评估、产品设计和咨询服务,同时为汽车零部件和蓄电池制造商设计和生产自动化设备。

6、主要股东:FUTURE PATH COMPANY LTD.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加拿大公司49%股权,公司董事卢家红女士任加拿公司董事。

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加拿大公司总资产470,169.52 加拿大币;净资产-174,969.62加拿大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1,115,173.12加拿大币;2022年度净利润-129,285.09加拿大币。截至2023年3月31日,加拿大公司总资产699,565.80加拿大币;净资产58,343.19加拿大币;2023年1至3月份营业收入698,351.77加拿大币;净利润230,551.16加拿大币。

9、履约能力分析:加拿大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加拿大公司采购产品,以满足国际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上述关联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的与加拿大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 被担保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2023年度新设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6万美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金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保等。

为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履约能力,公司拟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2023年度新设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与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意向机构进行授信与担保事宜的沟通谈判,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申请融资授信及担保等事宜,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深圳市海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能力,促进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6万美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0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资金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虽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

1. 公司财会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开展的资金理财业务受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够有效地控制相应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