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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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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45版)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为“C17纺织业”。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功能性劳动防护手套行业将加速整合,逐步适应国际消费趋势的主流,由生产低档次产品向高品质、高档次及高附加值的产品转变,逐步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向价值链顶端迈进。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特种及普通劳动防护手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以OEM和ODM为主、OBM为辅。近年来,公司围绕既有业务,紧跟行业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步伐,全面推进“防护产业+锂电新能源产业”的共同发展,为公司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051,361.47元。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强化公司发展的后续支撑,构筑公司发展壮大的稳固基础,继续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布局。在综合分析市场精准研判后,谨慎、有序推进各项目实施,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动力提供可靠保障。

(四)上市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出于长远战略考虑,为了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公司继续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所需的资金支出安排,因此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稳健经营的平衡,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继续用于公司业务拓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满足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偿还债务、支持流动资金需求等,有利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良性、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及自身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可持续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90.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9,309.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2821号)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7.3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392.3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0.1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9,000万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鉴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63.07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4.62万元,共计6,567.69万元。置换事宜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3025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00万元,临时补流资金均尚未到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隆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康隆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6,363.07万元。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第一期已建设完成,其中年产400吨的湿法生产线和年产400吨的干法生产线均已正常生产。项目剩余第二、三期工程尚在建设期,暂不适用效益测算。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投资金额:不超过18,000万美元,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客户履约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违约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手部防护产品以出口为主,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为主。当外汇汇率或利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18,000万美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8,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根据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同时提请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履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从而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操作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而造成一定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为减少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4、为避免银行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产品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的调查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策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浙江裕康手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康手套”)、康隆达(越南)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安防”)、Global Glove and Safety Manufacturing, Inc.,(以下简称“美国GGS”)、浙江璟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康贸易”)、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锂业”)、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成锂业”)、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6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51,863.3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持续发展,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65,0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时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下属公司担保明细

注:1、被担保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情况进行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它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2、被担保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子公司,且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

(二)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天成锂业及协成锂业担保明细

(三)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江苏运能担保明细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时止。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对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大普路高沙墩

法定代表人:张间芳

注册资本:贰仟贰佰叁拾贰万柒仟壹佰贰拾伍元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2003年10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多功能、高性能超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工艺路线及工艺制造技术的研发;超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昊新材料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浙江裕康手套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张间芳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28日

营业期限:2013年06月28日至2033年06月27日止

经营范围:手套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裕康手套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康隆达(越南)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ANGLONGDA VIETNAM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企业编号:3301661538

注册资本:232,500,000,000 越盾(折合约1000万美元)

公司地址:越南顺化省丰田县丰和社丰田工业区05工业地块

法定代表人:芦建根

初次认证:2019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一次性橡胶、丁腈胶电子工业和医疗防护用手套、UHMWPE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康隆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越南安防100%股权。

(四)Global Glove and Safety Manufacturing, Inc.,

住所:17700 113th Avenue North,Dayton,MN55369

股本情况:已发行7,500股

成立日期:2006年5月5日

主营业务: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76.67%的股份,香港自然人朱朝政持有13.33%的股份,美国自然人Craig S. Wagner持有10%的股份。

(五)浙江璟康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工业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张家地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02月28日

营业期限:2023年02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璟康贸易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35K9318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嘉美路6号(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董爱华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25日

营业期限:2016年08月25日至2066年08月24日

经营范围:环保材料研发销售;非金属矿产品(含尾矿、废弃矿)加工销售;碳酸锂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成锂业51.00%股权,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天成锂业31.36%股权,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天成锂业17.64%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七)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7FDNDQ2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嘉美路6号(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董爱华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6日

营业期限:2022年01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云母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云母制品制造,(上高县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项目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协成锂业50.10%股权,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协成锂业29.90%股权;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协成锂业20.0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八)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067631878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泰一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邵耿东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6日

营业期限:2013年04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运能90%股权,上海工业锅炉(无锡)有限公司持有江苏运能10%股权。公司与江苏运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1.江苏运能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璟康贸易为公司2023年2月28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其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了确保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4,3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5%;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7,563.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5,503.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 号一商誉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对各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会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35.5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739.14万元,合计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5,503.56万元,导致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5,503.56万元。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事宜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邮政编码:312367

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传真:0575-8287080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2)邮政编码:312367

(3)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4)传真:0575-82870808

(5)电子邮箱:kld@kanglongda.com.cn

(6)联系人:唐倩、刘科坤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延期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针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900,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1%;本次延期质押后,东大针织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9,611,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72%,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

● 东大针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69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2%;本次延期质押后,东大针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5,484,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46%,占公司总股本的27.76%。

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大针织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延期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延期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延期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对应融资余额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经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及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同时,准则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准则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年度审计增加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与其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15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曾受聘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的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有较高的专业水准。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聘任中汇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中汇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具备丰富的内部控制审计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对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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