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夏诚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朱华夏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惠劼、宋琳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1006 转债简称:嵘泰转债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嵘泰转债”赎回
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赎回价格:100.224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5月10日
●最后交易日:2023年5月4日
截至2023年4月27日收市后,距离5月4日(“嵘泰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2个交易日,5月4日为“嵘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3年5月9日
截至2023年4月27日收市后,距离5月9日(“嵘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5个交易日,5月9日为“嵘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嵘泰转债将自2023年5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7.34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24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嵘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连续二十七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嵘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嵘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嵘泰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嵘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嵘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连续二十七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嵘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嵘泰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3年5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嵘泰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24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3%;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2年8月1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3年5月1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272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3%×272/365=0.224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24=100.224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嵘泰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嵘泰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年5月10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嵘泰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5月10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嵘泰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3年4月27日收市后,距离5月4日(“嵘泰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2个交易日,5月4日为“嵘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截至2023年4月27日收市后,距离5月9日(“嵘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5个交易日,5月9日为“嵘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3年5月10日起,公司的“嵘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嵘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24元/股(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79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嵘泰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24元。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24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3年4月27日收市后,距离5月4日(“嵘泰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2个交易日,5月4日为“嵘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5月9日(“嵘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5个交易日,5月9日为“嵘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嵘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嵘泰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嵘泰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224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嵘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时)。
(四)因目前“嵘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4月27日收盘价为106.212元/张)与赎回价格(100.224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嵘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4-85335333-8003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1006 转债简称:嵘泰转债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77,500,000股(截至2023年4月24日收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润诚”),实际控制人夏诚亮、朱迎晖夫妇及其子朱华夏及其实际控制的澳门润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润成”)、扬州嘉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嘉杰”)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67.61%(其中,珠海润诚持有公司股份73,127,125股,占比41.20%;澳门润成持有公司股份25,746,760股,占比14.51%;夏诚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6,115股,占比6.76%;扬州嘉杰持有公司股份9,120,000股,占比5.14%。);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3年4月26日收市),公司总股本为181,054,181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66.28%,被动稀释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5日至4月26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致公司总股本由177,500,000股增加至181,054,181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合计数仍为120,00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7.61降至66.28%,被动稀释1.3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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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6日收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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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77,500,000股(截至2023年4月24日收市);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3年4月26日收市),公司总股本为181,054,181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债转股,致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