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新增
招商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4月28日起新增委托招商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招商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招商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 业清扬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二、通过招商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招商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招商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招商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招商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招商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招商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在招商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招商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招商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招商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
平台”为销售平台并开通基金转换
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4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银银平台”)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同时参加“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为销售平台
1、适用基金
■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平台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或https://f.cib.com.cn
二、通过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在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1)以下产品尚未开通转换业务:
■
(2)以下产品尚未开通不同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一次性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兴业银行银银平台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或https://f.cib.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4月28日起新增委托中国光大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国光大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二、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光大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光大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国光大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中国光大银行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国光大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在中国光大银行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中国光大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中国光大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融景瑞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景顺长城融景瑞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48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23年4月10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3年4月28日。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景顺长城融景瑞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融景瑞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的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拟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同时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安排,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及以下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景顺长城融景瑞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