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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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夏鑫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王卫红、独立董事赵敏、独立董事严建苗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琳玲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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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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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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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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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当选。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对5%以下股东单独计票表决。
(3)独立董事童民强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2期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虞文燕、王冰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3-03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会议当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魏敏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魏敏:女,汉族,中国国籍,197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信创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内审部部长、新华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魏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3-03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会议当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会议由吴南平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吴南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沈慧芬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
罗春华(主席)、童民强、沈慧芬
2. 提名委员会
童民强(主席)、何超、吴南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超(主席)、童民强、吴南平
4.战略决策委员会
吴南平(主席)、罗春华、董振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董振东为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潘超为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陈琳玲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聘任方颖为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董事长薪酬方案》。
2023年董事长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为年度薪酬的70%,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基数为年度薪酬的30%。董事长的基本薪酬为105万元,绩效考核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南平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七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吴南平:男,汉族,中国国籍,196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善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家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任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信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吴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附件二:副董事长简历
沈慧芬:女,汉族,中国国籍,196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18年5月至现在担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现在担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其他担任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西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务。沈慧芬女士持有46,829股公司股票。
附件三:总经理简历
董振东:男,汉族,中国国籍,197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7年12月至现在担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其他担任杭州西子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等职务。董振东先生持有225,000股公司股票。
附件四:财务总监简历
潘超:女,汉族,中国国籍,198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副经理,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等职务。潘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附件五:董事会秘书简历
陈琳玲:女,汉族,中国国籍,198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近五年担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现在陆续担任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及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海外拓展部部长等职务。陈琳玲女士持有75,000股公司股票。
附件六: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方颖:女,汉族,中国国籍,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近五年担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方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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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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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4:00-16:00
5、现场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电子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
(二)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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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