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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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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27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先进储能及火电、供热、生物质能、电站服务为主营业务,报告期末,公司发电总装机容量1236.42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906.42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73.31%,发展项目已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形成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5个区域新能源基地;火电装机330万千瓦,占比26.69%,发电及热力业务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均为所在城市主要热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充换电业务快速拓展,成功开发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密山清洁供暖示范项目、浙江“百兆瓦时”用户侧铅碳储能项目等一批三新产业项目,初步实现公司在新兴能源领域的布局和产业链延伸。凭借近年来的良好业绩,公司连续4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五百强,2022年名列第249位,较2021年提升21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5号的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第44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4号核准,于2016年12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8,570.18万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万元,资金于2016年12月19日到账。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10号核准,于2021年3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4,389.42万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75.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717.87万元,资金于2021年3月16日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度从专户支出金额为625,521,756.69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830,670.9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05,994.12元。

2018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3,110.3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18,344.43元。

2019年度专户利息收入2,359.68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979,148.18元,账户费用支出1,2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55.93元。

2020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036.64元,账户费用支出1,14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252.57元。

2021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034.31元,账户费用支出75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40,486.88元。

2022年度专户利息收入991.09元,账户费用支出802.00元。

公司2022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774.9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60,490.3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5,291.2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5,781.5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675.97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65.25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92,820.53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986.53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5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9.42元;募投项目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786.3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549,850.03元。

2.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为219,717.87万元。

2021年度专户利息收入74,978.7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5,802.96元。

2022年度专户利息收入44.86元,账户费用支出680.00元。

公司2022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56,868.6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2,862.56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9,731.2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167.82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15.05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726.59元;募投项目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03.95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31.6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4,545.0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樵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宁昆仑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及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3月17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附表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242,702,319.78元。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35,336,759.53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下转1298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牛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牛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