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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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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请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3公司董事长刘洋先生、首席财务官董继红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1)法定中文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中融信托”,以下称 “公司”或“本公司”)

(2)法定英文名称:ZHONGRO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缩写:“ZRT”)

(3)法定代表人:刘洋

(4)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

邮政编码:150028

(5)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zritc.com

(6)电子邮箱:zritc@zritc.com

(7)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姓名:王强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朱熹妍

联系电话:010-50860127

传真:010-50861299

电子信箱:zritc@zritc.com

(8)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9)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25层;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三号院中融信托北京园区B座

(10)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11)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0-11楼

2.2组织结构

图2.2 公司组织架构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本年度末,本公司由四家股东共同出资构成,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股东情况如下:

表3.1(股东)

注:★号代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表3.2-1 续(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表3.2-2(独立董事)

表3.2-2续(独立董事)

3.3监事

表3.3(监事)

表3.3续(监事)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3.5公司员工

表3.5(公司员工)

注:1.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25人中,含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人,另有6人不包含在正式编制197人中,岗位分布总人数应为正式编制+编制外董事/监事共计203人。

2.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从事或者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行政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充分履行受托管理责任,做好投资者服务与陪伴,不断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和参与感,围绕投资者的切身需求定制产品,用专业化的管理回报客户的信任。公司秉承与优秀企业共同成长的投资理念,依托专业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研发团队,以综合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投融资解决方案。公司制定了《2021年-2025年战略发展规划》,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聚焦三大业务板块,推动三大变革,完成三项提升,打造五大品牌形象。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概况

2022年,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转型方案,积极推动各业务板块稳健发展。截至2022年末,公司自有资产304.18亿元(合并),公司及各子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总规模7,857.09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50.34亿元(合并)。公司本部净资产208.37亿元,净资本176.22亿元,净资本覆盖率192.45%,净资本盈余84.65亿元。

4.2.2信托业务

2022年,公司坚持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宗旨,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持续调整并优化业务结构,重点围绕新基建建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及新兴产业投资扶持、住房建设与存量物业升级改造等方向开展业务。2022年末,存续信托计划1,633个,受托管理资产6,293.49亿元,规模同比有所下降,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风险整体可控。报告期末,信托资产运用与投向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表4.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单位:万元)

4.2.3自营业务

本年度,公司自有资金主要以保持高流动性原则进行管理,同时为满足保值和增值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投资,主要反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债权投资。

表4.2.3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单位: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1)2022年,我国经济顶住了压力,持续巩固回升态势,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为经济复苏、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

(2)金融监管机构整治金融乱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金融行业整体杠杆率进一步降低,风险积聚得到有效遏制,个别风险机构和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金融环境整体健康稳定。

(3)随着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国民消费逐渐升级,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财富管理类信托、家族信托、服务信托等均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信托公司在这些领域的投入逐渐增加并形成自身优势,未来将成为信托行业稳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4.3.2不利因素

(1)2022年,全球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粮食、能源、债务多重危机同步显现。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下行的压力未显著减弱。

(2)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行业流动性偏紧,社会整体信用风险暴露几率增加,资管行业不良资产上升,存续资产风险管控难度提升。

(3)金融行业强严监管形成常态,信托公司合规展业压力持续增加。信托行业转型发展需求更加迫切,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调整升级有待提速。

(4)资管行业竞争加剧,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纷纷设立,券商保险资管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凭借自身禀赋和制度优势,参与竞争资管市场份额。

4.4内部控制概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内部控制环境,建立了合理的组织架构及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以合规运营为基础,风险识别为导向,信息技术建设为支撑,构建以规章制度体系和内控评价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十分关注并逐步培育“管理层高度重视、内控人人有责、违规必受追究”的内控文化,积极引进金融同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得到提升。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始终保持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形成了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为总体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具体内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为评价标准的三个层次。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持续对经营管理及业务运行过程进行全面地监督和评价,并通过外部检查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公司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价,按年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积极落实检查意见和建议。二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对业务经营、内控合规、财务收支等方面进行多项审计,排查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并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4.5风险管理概况

4.5.1风险状况

4.5.1.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公司信托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主要指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按时履约而对公司业务经营所造成的风险。2022年以来,公司业务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仍处于较高水平,市场整体的流动性压力、再融资难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有所下降,信用风险持续存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提足各项准备金,抵御信用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总体信用风险可控。

4.5.1.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公开市场金融产品或其他产品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财产或信托财产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公司市场风险主要涉及证券投资自营业务、信托业务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信托业务等。2022年末,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规模占全部信托资产的4.41%。对于此类业务,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合理配置资产,通过严密管理措施,勤勉、尽职履行受托人职责,始终确保受益人的资金安全。

4.5.1.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公司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而引发的风险。一方面,公司不断梳理和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从制度上尽可能避免操作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公司也注重培养员工的责任心,提升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尽量杜绝因为员工自身能力或责任心不足而导致的操作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4.5.1.4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及声誉风险等。法律风险是指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因合同纠纷,致使公司遭受处罚或者诉讼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出现重大损失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声誉风险是指因缺少声誉应急处理能力、不能妥善处理媒体关系以及未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而导致声誉损失的风险。目前,公司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及声誉风险均处于可控水平。

4.5.2风险管理

4.5.2.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一是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完善信用风险限额管理;三是完善行业研究和准入机制;四是加大存续项目信用风险的监控力度;五是完善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4.5.2.2市场风险管理

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制定投资范围、比例,采用逐日盯市的方法,实时掌控风险状况;选择经验丰富、业绩优秀的投资顾问,以更好地识别市场变化中的潜在风险;设置科学、操作性强的警戒与止损机制并严格执行,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4.5.2.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了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框架,明确了职能部门和人员配置的标准,搭建了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具体措施:一是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相关系统以及流程;三是通过强化内控基础,优化内控措施,持续提升三道防线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效果。

4.5.2.4其他风险管理

(1)法律风险。在业务类合同的风险防范方面,公司成立了专门负责业务类合同文本审查的法律审查部,极大地提高了法律审查的工作效率,提高了业务类合同文本的质量。在法律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覆盖各类项目“募”“投”“管”“退”等关键环节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风险制度防范体系。

(2)合规风险。公司坚持“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和合规从高管做起”的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员工行为合规培训,积极推动公司信托文化建设和合规文化建设;设立投资者教育专区,推动投资者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3)声誉风险。公司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统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并做好评估决策,遵循“前瞻性、匹配性、全覆盖、有效性”的四项重要原则,把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到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

4.6获得荣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得到新闻媒体及社会各方的积极评价,获得主要荣誉如下:

(1)《证券时报》“2022年度优秀科技赋能信托公司”

(2)《上海证券报》“诚信托·财富管理品牌”

(3)《经济观察报》“值得托付社会责任机构”

(4)《每日经济新闻》“2022年度卓越信托公司”

(5)《中国经营报》“2022卓越竞争力财富管理品牌”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大信审字[2023]第1-01980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中融信托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5.1.3利润表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表5.2.1(单位:万元)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表5.2.2(单位:万元)

注:根据财政部2020 年12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 号),公司资管产品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按照新准则追溯调整资产负债表年初留存收益,以及利润表上年数栏有关项目。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等情况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并基于相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6.2或有事项说明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下属二级企业中融鼎新返还已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合计3,436.37万元。2021年9月1日,本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苏01民初1610号,一审判决结果:本公司返还股东转让款3,231.125万元及利息。中融鼎新已依法上诉,目前仍在二审审理中,法院已经于2022年11月16日二审开庭,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判决。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相关说明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单位: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单位:万元)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单位:万元)

6.4.1.4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4.1.4(单位:万元)

注:投资损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计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单位:万元)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报告年度实现信托业务收入的总额,其中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和以其他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单位: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单位: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单位: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6.4.2.2.1本年度已清算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1(单位: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2(单位: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3(单位: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单位:万元)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创新研发能力建设,不断加大创新产品开发力度,持续提升研发团队研究水平,紧跟资管行业前沿动态,充分挖掘创新产品的潜在机会,以模式创新、风险可控、投资者认可作为产品设计的基础,将产品创新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树立公司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的品牌优势。我司于2020年获得国家人社部和全国博管会批准,设立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至2022年末,工作站已有多名博士后正式进站,并与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深圳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流动站建立合作关系,公司创新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责任,为信托资产安全和受益人利益尽职管理,未发生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表6.5.1(单位:万元)

6.5.2关联交易方基本情况

报告期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表6.5.2(单位:万元)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表6.5.3.1(单位:万元)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表6.5.3.2(单位:万元 )

6.5.3.3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单位:万元)

6.5.3.4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4(单位:万元)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无逾期不偿还本公司资金情况,本公司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2014年颁布的八项具体准则和一项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财政部2017年后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21号、22号、23号、24号、37号等准则,对财务数据进行了重新分类。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2年合并实现利润总额147,744.74万元,合并净利润105,661.33万元,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82,399.73万元,母公司净利润144,341.85万元。计提盈余公积14,434.18万元,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7,217.09万元,计提一般风险准备580.86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及各季末余额移动算术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a0/2+a1+a2+a3+a4/2)/4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相关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股东及其持股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没有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表8.2.1-1

表8.2.1-2

8.2.2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表8.2.2-1

表8.2.2-2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表8.2.3-1

8.3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8.4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22年3月,黑龙江银保监局对公司下发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处罚事由是公司个别信托计划投向“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目前所涉信托项目均已结束。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意见,依法合规开展信托业务。

8.5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没有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8.6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本年度合计刊登各类公告一则,具体如下:

表8.6(临时披露重大事项)

8.7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没有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9.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