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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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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4、行权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55元。

5、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前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6、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2-2025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集团、数字板块及泵业板块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1)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集团层面的员工,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剔除考核年度计提与恒大集团相关业务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商誉减值及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②针对目前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业务,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性投资,其纳入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对于其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的权益性投资,由于相关投资产生的损益变动波动较大,且无法有效预估,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同时,公司为该等投资专项筹集借款资金所形成的资金利息支出,对利润表存在影响的部分,也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

③会计师事务所将针对集团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出具专项报告。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集团层面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属集团层面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2)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数字板块的员工,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及剔除考核年度计提与恒大集团相关业务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商誉减值及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②针对目前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业务,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性投资,其纳入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对于其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的权益性投资,由于相关投资产生的损益变动波动较大,且无法有效预估,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同时,公司为该等投资专项筹集借款资金所形成的资金利息支出,对利润表存在影响的部分,也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

③会计师事务所将针对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出具专项报告。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数字板块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属数字板块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3)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泵业板块的员工,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假设泵业板块的净利润的实际达成值为X,营业收入的实际达成值为Y;净利润的目标值为C;营业收入的目标值为D。各考核年度根据净利润和营业收入的实际值确定业绩完成度,据此确定各指标行权比例(X/C;Y/D),加权后得出泵业板块的考核系数M。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利欧集团泵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及剔除考核年度计提与恒大集团相关业务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商誉减值及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②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利欧集团泵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③针对目前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业务,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性投资,其纳入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对于其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的权益性投资,由于相关投资产生的损益变动波动较大,且无法有效预估,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同时,公司为该等投资专项筹集借款资金所形成的资金利息支出,对利润表存在影响的部分,也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

④会计师事务所将针对利欧集团泵业有限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出具专项报告。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泵业板块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属泵业板块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7、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权益额度×所属集团或各板块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以1.55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190.6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4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144.57万份。

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294.5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2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85.59万份。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8日。满足预留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七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37名调整为630名,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6,555.00万份调整为16,488.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3,244.00万份调整为13,190.6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311.00万份调整为3,297.65万份(因首次授予股数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20%,故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数)。

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过程中,共有6名激励对象放弃获授权益,共计46.03万份。首次授予实际登记人数为624人,登记数量为13,144.57万份。

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过程中,共有1名激励对象放弃获授权益,共计9万份。最终预留授予实际登记人数为151人,登记数量为1,285.59万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预留部分的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28日

2、预留授予行权价格:1.55元/份

3、预留授予数量:2,002.30万份

4、预留授予人数:137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7、本次授予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剩余7,600份,剩余部分将于2023年5月10日到期后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8日,对本次授予的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则2023年至2026年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七、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的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28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2023年4月2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满足。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2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及预留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呈斌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呈斌先生已连续六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可详见《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戴海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戴海平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戴海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当前董事会成员共7名,本次选举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戴海平先生简历

戴海平,男,196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注册税务师。1981年起就职于温岭市税务局,历任税务所长,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市地税稽查局长。自2017年10月退休以来,一直从事会计和税务咨询工作。

戴海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戴海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晓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晓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郑晓东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郑晓东先生简历

郑晓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长城宽带、好耶集团等公司。2014年6月-2021年3月担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2021年3月担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利欧数字首席执行官。郑晓东先生长期从事数字营销领域的相关工作,有资深的互联网与市场营销经验,连续多年担任虎啸奖评审主席,金投赏、艾菲、虎啸奖等多项国内外营销创意大奖终审评委,现担任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副会长、上海广告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万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郑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4bG6B0zec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相荣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陈林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利明先生,独立董事王呈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bG6B0zec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允奎

电话:021-60158601

传真:021-60158602

邮箱:sec@leogroup.cn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