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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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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自2022年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笑雨、申飞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4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笑雨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2022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审阅公司2022年报相关文件;

5、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6、查阅并复印公司2022年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7、核查公司2022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材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保持业务、人员、资产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履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世运电路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等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对相关支付凭证、对账单进行了妥当的保管,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相关人员的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运电路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根据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世运电路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世运电路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世运电路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以来,世运电路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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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5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8元,共计募集资金133,91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161.2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5,749.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4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2.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99,237.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4号)。

中信证券作为世运电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世运电路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就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一)日常督导

(二)现场检查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3年4月24日对世运电路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世运电路的实际情况,收集、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材料、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对世运电路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世运电路在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