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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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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版)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期间,陈浩华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陈浩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陈浩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奥美医疗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奥美医疗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仍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

4、陈浩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终止。

二、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浩华先生出具的《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33,265,407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2,665,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浩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减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自奥美医疗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奥美医疗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奥美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奥美医疗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奥美医疗上市后6个月内如奥美医疗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奥美医疗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于奥美医疗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奥美医疗股份总数的25%;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奥美医疗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奥美医疗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奥美医疗所有;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奥美医疗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奥美医疗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仍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于本人所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还应当继续遵守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信息披露的规定。

5、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人承诺将不减持股份:①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6、公司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承诺将不减持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7、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本人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前15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浩华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浩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陈浩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浩华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名单;

2、陈浩华先生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3、陈浩华先生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

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76,249.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

二、具体授信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额度

以下综合额度授信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详情如下:

注: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且大部分为以前年度授信合同延续。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 担保事项概述

详见本公告“一、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背景”、“二、具体授信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额度”。

2.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如下:

(1)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奥美”)成立于1999年3月1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01-1908室,经营范围:一类、二类医疗器械、普通劳保用品、消毒产品的批发与零售;棉纺织品、人造纤维制品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贸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60,797.18万元,净资产为6,274.33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3,022.16万元。资产负债率89.68%。

(2)奥美(武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奥美(武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奥美”)成立于2016年1月29日,注册资本950万元,实收资本95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东宁,注册地址为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09号武汉1818中心(二期)6-7栋6栋单元37层1-10、22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奥美(武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5,006.50万元,净资产为4,041.28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2,113.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07%。

(3)江苏诺瓦立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诺瓦立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诺瓦立”)成立于2013年9月6日,注册资本4,705.8824万元,实收资本4,441.1765万元,公司持有其55%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徐礼勤,注册地址为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东侧,新阳路北侧G35幢主楼1-3层、辅楼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诺瓦立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1,171.17万元,净资产为5,740.92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150.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88%。

3.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大部分为以前年度授信、担保合同延续。公司将严格审查授信、贷款、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结算中心可以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至2023年4月29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授信与贷款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美医疗”或“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枝江农商行”)申请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

以上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枝江农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融资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融资的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 存款业务

2023年公司拟在枝江农商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30 日

注册地: 湖北省枝江市友谊大道59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祥

注册资本: 37,506.642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郑晓程担任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与依据

本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枝江农商行或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等服务的定价相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影响

公司与枝江农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主营业务也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枝江农商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枝江农商行贷款余额为0万元,存款余额为23.2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进行相关信息披露;2、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枝江农商行或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等服务的定价相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金海、崔东宁回避表决。

本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2023年度,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国药奥美”)发生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万元;拟与关联法人四川正和祥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下称“正和祥”)发生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关联董事崔金海、崔东宁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与国药奥美发生的交易

2、预计与正和祥发生的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口罩、医用口罩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用防护服、一般防护服、隔离服、医疗卫生材料、医用敷料、I II类医疗器械、纺熔布、纺粘布、熔喷布、家居卫生用品、劳保用品销售。

2、四川正和祥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3)注册资本:11,359.13498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 药品及其他健康相关商品的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董事、副总裁崔东宁、监事会主席冯世海担任国药奥美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崔辉担任国药奥美总经理,国药奥美为公司关联方。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永柱担任正和祥董事,正和祥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各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约定及时履行支付义务,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综合各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均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允性与定价原则

1、与国药奥美的交易

(1)厂房或设备租赁、灭菌、管理咨询等服务。国药奥美拟租用奥美医疗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用奥美医疗现有仓库作为仓储场所,同时鉴于公司在医疗器械生产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拥有灭菌等多项关键产能,且在枝江当地拥有完善的后勤保障系统。国药奥美拟向奥美医疗采购相应的灭菌、管理、后勤服务等,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2)出售半成品或产成品。奥美医疗拥有熔喷布等多项医用耗材关键原材料产能,将向国药奥美提供熔喷布等基材以及医用敷料等产成品。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3)采购半成品或产成品。国药奥美拥有口罩等多项产品产能,奥美医疗将向国药奥美采购口罩等产成品。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2、与正和祥的交易

奥美医疗将向正和祥销售口罩、医用耗材等产成品。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经公司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与以上关联方签署相关业务的框架性合同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可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销售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交易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交易的定价相同,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该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2023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购汇、外汇期货/期权、利率互换及相关组合业务,外汇衍生品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

2.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交易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仅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公司外币收入占比较大,收入与支出、成本时间不匹配导致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有较大的影响,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目标利润的实现,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的衍生产品交易来规避汇率风险。

2、投资额度与投资方式

2023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购汇、货币期货/期权、利率互换及相关组合业务,外汇衍生品业务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

在人民币兑外汇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以下外汇衍生品交易:

(1)远期结汇业务。针对出口业务,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锁定未来外汇兑人民币的结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2)远期购汇业务。针对进口业务,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合约,锁定未来人民币兑外汇的购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3)外汇期权、期权组合、NDF等套期保值产品

公司面临的风险币种日趋多样化及汇率波动幅度越来越大。如美元、越南盾等,部分币种在当地没有可正常交割的普通远期或对冲成本太高。为增加对冲的措施和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将尝试通过其他低风险衍生工具作为补充及备用对冲手段。

(4)货币、利率互换等业务。随着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海外资产及负债日益增加。为有效对冲海外资产及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货币及/或利率互换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经营预算,以上第1项业务为规避出口业务的汇率波动影响,2023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第2项业务为规避进口业务的汇率风险,2023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第3项业务为1、2项业务的补充及备用措施,拟操作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第4项业务为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23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上述业务规模合计操作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可能涉及使用银行额度担保,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公司将谨慎使用杠杆工具,严格控制使用杠杆的规模。

3、投资期限

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限定在一年以内。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与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购汇、货币期货/期权、利率互换及相关组合业务,外汇衍生品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各类型产品市场风险分析

(1)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将根据产品成本(构成基本为人民币)和市场风险确定是否签订远期合约,签订合约后相当于锁定了换汇价格,通过远期结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2)远期购汇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进口合约和汇率风险,通过此业务锁定未来换汇成本,此业务主要针对市场波动较大的非美货币。虽然存在一定的机会损失风险,但通过远期购汇业务将有效降低市场波动风险,锁定采购成本。

(3)其他衍生工具包括NDF和期权主要在无法签订普通远期结/购汇业务或成本过高时进行操作,仅作为以上单边业务的补充。

(4)货币互换业务主要是通过调整资产或负债的币种,使资产和负债币种得以匹配,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利率互换业务是将浮动利率业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业务,规避利率波动风险,或是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通过将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以降低成本。

以上业务均存在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投机行为。

2.流动性风险

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对应相关的进出口或资产负债业务,无投机性操作,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

(1)交易对手无法履约的风险

公司选择中国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大型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此类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其发生倒闭而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基本可以不予考虑。

(2)外汇出现持续性单边走势

假如某一外汇品种出现长期持续性单边走势,则单边远期购汇、结汇业务可能带来一定账面损失或机会成本损失。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市场走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该等风险。

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多部门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申请、监控和实际操作的功能分别由不同层级和部门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四、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规避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风险管理和控制。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与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与实施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有关投资的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商品期货交易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棉花等原材料需求量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预计2023年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交易产品标的为棉花、棉纱、聚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短纤,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商品期货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强平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交易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棉花等原材料需求量大,棉花等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通过商品期货交易辅助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按照生产计划提前锁定相关原材料价格、按照库存水平对原材料采购成本进行管理等。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有关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库存规模,确定开展期货业务的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

2、投资额度与投资方式

(1)期货业务品种:2023年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品种为棉花、棉纱、聚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短纤。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3)交易对手:期货市场交易对手方。

(4)流动性安排:不超过1.5亿元

(5)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业务主要使用现金,交易品种的杠杆倍数一般在2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公司将在实际业务过程中控制仓位杠杆倍数,一般控制在10倍以内。

3、投资期限

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商品期货交易期限限定在一年以内。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与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商品期货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期货交易时机与数量,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或销售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履约风险:由于国内大宗材料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电子化交易,保证金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监管,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强平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交易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不合理、保证金杠杆过高而在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的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有关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库存规模,确定开展期货业务的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

四、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交易内控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10,502,651.18元,净利润404,649,368.2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6,798,486.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0,847,665.78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43,084,766.58元,扣除2021年度利润分配132,985,735.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8,706,135.66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653,483,299.39元。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633,265,4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995,924.4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