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3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以2022年度末总股本1,142,19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421,967元,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数按此总额除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数量计算。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47,966.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803,292.82。
公司拟以2022年度末总股本1,142,19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421,967.00元,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数按此总额除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数量计算。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拟不送股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周航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周航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周航飞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任公司首席质量官, 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宁波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0年任职于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安环部,2010年至2016年任职于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精益生产推进办公室,2016年至今历任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二分厂厂长、质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质量官。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等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报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0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简要阐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简要阐述
1、根据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解释第 16 号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件发布的新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中兴华所在我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4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风范股份(6031700.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先峰先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先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年报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年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根据上述审计收费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中兴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中兴华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
本次续聘中兴华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受全球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影响,钢材、锌锭等公司产品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的主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基于公司对宏观经济、终端市场、客户订单及原材料价格趋势的判断,通过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材料成本,降低远期订单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将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钢、锌等原材料,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保证金规模:保证金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三)交易主体: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四)资金来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保证金。
(五)授权期限: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遵循稳健原则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期货、期权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的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决策、交易与风险监管分开,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使业务开展更加安全、高效、可控。
(二)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三)严格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严格遵守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权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六)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强化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保 值》相关规定执行。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购买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单笔不超过2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每单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余额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股份制上市金融机构发行的针对稳健型、保守型、谨慎型及针对无投资经验投资者的理财产品、其他保本型产品、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不得用于股票证券投资,也不可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不符合针对稳健型、保守型、谨慎型及针对无投资经验投资者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仅用于购买365天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短时间内出现的现金冗余,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进行投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针对稳健型、保守型、谨慎型及针对无投资经验投资者的理财产品(不超过365天)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短期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可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可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不符合针对稳健型、保守型、谨慎型及针对无投资经验投资者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部分为外销,结算时以美元、澳元和欧元为主,自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对这些外币汇率波动频繁,为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远期结售汇产品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必须是贸易项下的收支,由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售汇总协议书》,公司向合约银行填写一份《远期结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23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 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内控部门将加强业务审计,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锁定汇率,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2、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
3、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 营需要具体办理。
4、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5、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6、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商业汇票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