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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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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 70%(含)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9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大明市新区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165,52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3,384.00万元,负债总额72,840.71万元,净资产为170,543.29万元,营业收入73,374.97万元,利润总额4,934.39万元,净利润4,845.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93%。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7日

注册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销售:制冷设备、自动控制元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检测设备、排水泵、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机电液压控制泵及其他机电液压控制元器件、控制器及其组件、控制软件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和控制设备;货物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债券、期货)。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9,042.94万元,负债总额393,821.31万元,净资产为15,221.63万元,营业收入492,044.21万元,利润总额-571.25万元,净利润-496.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28%。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2日

注册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01号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146,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汽车零部件(经向环保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9,903.53万元,负债总额379,956.92万元,净资产为479,946.61万元,营业收入751,376.37万元,利润总额108,351.69万元,净利润99,959.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19%。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芜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4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101号8#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大勇

注册资本:15623.30969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家用电器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模具制造和维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985.58万元,负债总额6,715.02万元,净资产为21,270.56万元,营业收入37,506.19万元,利润总额5,784.33万元,净利润5,080.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99%。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芜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芜湖)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三花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4日

注册地点:新加坡

执行董事:张亚波

注册资本:15,057.9833万美金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进出口贸易及投资。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9,653.62万元,负债总额274,859.11万元,净资产144,794.51万元;营业收入462,186.41万元,利润总额9,248.11万元,净利润7,455.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50%。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三花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三花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点:252 Fallbrook Dr, Building 2, Suite 400, Houston, Tx77038

法人代表:吕虎

注册资本:3,755万美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制冷空调设备和部件,自动控制元件,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塑料,化工的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1,583.72万元,负债总额204,034.23万元,净资产为47,549.49万元,营业收入399,445.47万元,利润总额4,598.69万元,净利润50.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10%。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德国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7日

注册地点:Hüttenseestra?e 40 | D-88099 Neukirch | Germany

执行董事:Christoph Kowatschik

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洗碗机、洗衣机、咖啡机、汽车部件等家电系统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832.59万元,负债总额88,704.40万元,净资产23,128.19万元;营业收入148,314.03万元,利润总额-2,947.13万元,净利润-4,748.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2%。

股权结构: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花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德国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德国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三花国际(欧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4日

注册地点:西班牙马德里

法定代表人:ILAN HAI PELEG

注册资本:800万欧元

主营业务:制冷元器件及部件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151.64万元,负债总额28,635.28万元,净资产9,516.37万元,营业收入74,801.26万元,利润总额2,748.08万元,净利润2,382.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06%。

股权结构: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花国际(欧洲)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三花国际(欧洲)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4日

注册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289-1号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微通道换热器产品及其组件(微通道换热器和压缩机、阀门、风扇、底盘等安装在一起的部件组合)。进行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售后服务。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2,617.13万元,负债总额85,396.17万元,净资产107,220.96万元,营业收入192,168.60万元,利润总额18,803.28万元,净利润15,619.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33%。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浙江三花换热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工业园区2019-1号地块(新昌县羽林街道大塘坑村)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17.81万元,负债总额33.06万元,净资产7,784.74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89.26万元,净利润-8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42%。

股权结构: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三花换热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浙江三花换热器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由于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从整体经营发展实际出发,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98,168.87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59%。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5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42.50%,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因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中,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德国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三花国际(欧洲)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70%,为此,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海外市场。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但目前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德国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三花国际(欧洲)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70%,为此,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99,392.38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8%。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5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42.50%,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亚波、王大勇、任金土、倪晓明、陈雨忠、张少波)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1、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2、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因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控股”)

注册资本:7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道才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村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生产销售:通用零部件、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咨询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99,212.92万元,净资产493,374.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3,551.21万元,净利润131,835.34万元。(未经审计)

(2)芜湖艾尔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艾尔达”)

注册资本:1,469.710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如国

注册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103号1#生产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016.18万元,净资产6,041.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63.42万元,净利润-397.64万元。(未经审计)

(3)中山旋艺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旋艺”)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哨兵

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10号之一南水工业园二期安立邦高新产业园M栋第一层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720.81万元,净资产548.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01.19万元,净利润3.02万元。(未经审计)

(4)青岛三花锦利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三花锦利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孔凡海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洞庭山路东侧8号109室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管件、管材;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8.36万万元,净资产1,286.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33.75万元,净利润519.64万元。(未经审计)

(5)重庆泰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泰诺”)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锦萍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庆坪村和上坪村(港城工业园区A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生产、加工:机械配件、机械产品、机械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34.70万元,净资产6,484.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533.76万元,净利润1,789.06万元。(未经审计)

(6)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膜科技”)

注册资本:5,876.12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方明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289号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幢一楼

经营范围:生产: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离膜、太阳能电池隔离膜。服务:动力电池隔离膜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转让;批发、零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离膜、太阳能电池隔离膜;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0,539.41万元,净资产28,989.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635.81万元,净利润2,208.6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三花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因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芜湖艾尔达、重庆泰诺、福膜科技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因中山旋艺、青岛三花锦利丰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市场价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4、成本加成价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5、协议价是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二)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具体如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预计2023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6,870万元,虽已达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花智控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三花智控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天健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天健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查,对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综合实力较强,自2001年一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1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5. 本次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等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投入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公司拟开展铜、锌、镍、铝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仅限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等期货合约

2、资金额度: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投入保证 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审批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根据衍生品投资合并计算原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突发不利因素造成期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造成公司被迫平仓产生较大损失或公司无法通过交割现货实现盈利。

2、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商品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同时加强对相关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培训,避免操作风险,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八、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铜、锌、镍、铝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施;公司开展铜、锌、镍、铝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外收入占比的提升,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售业务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扩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银行授信、保证金或期权费等形式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套期保值业务。授信采用到期本金交割或者差额交割的方式进行。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交易对手或平台: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批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削弱远期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业务受外币尤其是美元汇率的波动影响较大,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就公司外汇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公司及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 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 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其他未知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已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2月4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2月24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2月23日届满。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注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

注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股数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25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5,850,000股。具体如下: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 D,不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82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达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2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共5,850,000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82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5,85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82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数量为5,850,000股。

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等待期已届满,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及前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文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文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9:00在泸州市郎酒庄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张少波先生、石建辉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亚波主持,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CEO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48亿元,同比上升33.25%;实现营业利润30.67亿元,同比上升5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3亿元,同比上升52.81%。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及运行情况。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各商业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各商业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和获得授信额度的具体公司以银行的实际授信为准。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权益资金利润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总额为55亿元。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下转1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