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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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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负责人:徐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克金会计机构负责人:仇秋菊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克金会计机构负责人:仇秋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克金会计机构负责人:仇秋菊

公司负责人:江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水炎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政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水炎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政武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7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俊玉,近三年签署过瑞丰银行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淑平,近三年签署过南京高科、凌云B股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晶,近三年复核过江苏阳光、康缘药业、凌云B股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在其从事公司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如下:立信具备应有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一致认可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立信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6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其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公司拟为两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注: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就该次为其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

此次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9.80%股权,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0.20%股权。法定代表人徐益民。高科置业主要经营住宅小区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科置业的资产总额1,583,385.87万元,净资产502,408.57万元。2022年,高科置业实现营业收入374,359.34万元,净利润39,108.22万元。

目前高科置业在区域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所开发的荣境、紫微堂、紫星荣院等项目取得了市场认可。此次为高科置业(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加快推进紫麟景院、江悦堂、紫星堂等现有项目的开发建设;也有利于保障其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并为其积极拓展新型业务、增强业务发展后劲提供支撑。同时,若公司以担保方式给高科置业提供融资支持,高科置业将就该次为其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2、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高科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15亿元,法定代表人张仕刚。经营范围为:市政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高科建设目前拥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科建设的资产总额为244,350.43万元,净资产52,301.52万元。2022年,高科建设实现营业收入为80,448.04万元,净利润2,229.26万元。

近年来,在公司积极发展市政业务的背景下,高科建设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先后中标麒麟G3G4地块、南京粮食应急保供中心、观音门中学、红枫片区保障房、G38商品房等总承包工程。目前在建项目较多,根据工程进度预计需要投入资金量较大。此次为高科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保障其在做好现有重点工程项目的同时,加大项目拓展力度,承接更多优质项目,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高科置业(含控股子公司)和高科建设两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且其中控股子公司高科置业相应提供等额反担保,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同意将上述担保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450,000万元(实际发生余额67,565.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17%(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未有逾期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备查文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4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债务融资工具、补充流动资金等);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利率、资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发行短期融资券必备的文件;

4、根据适用的监管政策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上述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3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2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10,658,966.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0,339,6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6,742,650.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特点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在有利于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态势的基础上,通过现金分红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业务特点、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1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数据如下:

(一)经济指标

2022年营业总收入为449,00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237.38万元,同比增长2.14%,每股收益1.388元,同比每股增加0.029元。

2021年营业总收入为493,45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5,205.31万元,每股收益1.359元。

(二)资产状况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656,337.26万元,每股净资产9.57元,总资产3,740,368.79万元。

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507,086.99万元,每股净资产8.71元,总资产3,302,944.48万元。

(三)现金流量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871.81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元。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149.13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9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2年末总股本1,730,339,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26,742,650.48元,尚余可分配利润9,183,916,315.91元转入以后年度。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关于制定《公司2023-2025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在国家政策短期加强需求刺激,长期持续推进改革,促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为适应新的竞争形势,把握区域城市发展以及资本市场政策机遇,公司将基于自身的资源禀赋与竞争优势,坚持深耕区域市场,优化产业联动与业务模式升级,不断增强房地产市政业务市场竞争力;聚焦科技创新行业领域,强化产投结合与激励约束机制创新,着力培育股权投资业务增长新动能,致力于成为卓越的城市运营商和价值创造者。

未来三年,公司将顺应行业外部环境的深度调整,把握城市功能升级和科技产业发展的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核心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房地产业务谨慎、市政业务积极、股权投资业务稳健发展的策略,强化业务的“风险性、收益性、流动性”管理:1、发挥国有上市公司资源禀赋协同优势,进一步明晰产业联动空间与路径,增强房地产市政传统产业发展合力,提升核心能力与存量业务质效;2、坚持市场化运作,高效完成投资平台整合,加强内外部投资资源合作协同,在保持战略投资稳定性的同时,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加大力度滚动投资,强化主动管理与产投互动,稳步提升股权投资业务利润贡献;3、围绕城市空间优化、人口老化、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趋势产生的新需求,以项目为牵引拓展能力圈与生态圈,积极探索城市运营和价值创造的差异化特色发展模式。通过上述增长来源的拓展与增长方式的提升,持续打造业绩稳健增长、抗风险能力强、长期成长可期的区域一流上市公司。

《发展规划》中还明确了各产业发展策略以及为实现发展规划将采取的支持保障举措。

董事会要求公司积极有为,迎难而上,全面落实和推进发展规划,确保2023-2025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2025年度考核及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增强管理团队对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意公司制定《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2025年度考核及薪酬管理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授权管理层择机运作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为及时把握二级市场机遇,提升公司投资业务资产的运作效率,对公司所投项目中已在A股上市的股票以及将来通过IPO转为A股上市的公司的股票,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运作,新增净投入资金不超过10亿元,授权期限到2024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临2023-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授权董事长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融资弹性,提升融资效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4年6月30日。

由于公司系南京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益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内容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六、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同意公司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两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股东借款、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的融资支持(以担保方式提供融资支持的情况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其中股东借款、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利率按不低于公司同期融资利率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支持情况概要(单位:万元)

公司以担保、股东借款、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单一方式融资支持金额及不同方式融资支持总金额均不能超出上述额度。若公司以担保方式向高科置业提供融资支持,高科置业将就本次为其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二)被提供融资支持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参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中对相关子公司情况的介绍。

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其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拟支付该公司2022年度合计65万元的财务审计费用。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拟支付该公司2022年度合计20万元的内控审计费用。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九、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投资平台及资源的协同效应,加快培育专业投资团队,增强股权投资业务发展新动能,同意公司撤销总部投资管理部。原投资管理部人员整建制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新创”),部门职责由高科新创受托负责,公司内控制度中涉及投资管理部的相关管理事项也相应修改为以高科新创为责任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3-018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二、三、四、五、十一、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还将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4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18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下转143版)

(上接14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