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
(四)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72%。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年度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72%)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临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现金流比较充裕,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且未扣除增值税等。“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数值为绝对值。
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0.4亿元;截至目前,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0元人民币(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和林弘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921,5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7,999,993.2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43,745.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56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资金投向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现金管理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1.6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莎普爱思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莎普爱思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 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审计工作量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和其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在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对此表示事前认可,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四)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3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3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与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协医疗”)、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医疗”)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签订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弘立、林弘远关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以50,200万元的价格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医院”、“目标公司”)100%股权,渝协医疗、协和医疗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承诺本次利润补偿期间为交易实施完毕后3年,泰州医院于业绩补偿期内,对应每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实现3,108.50万元、3,778.50万元和4,113.00万元,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000.00万元。若泰州医院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渝协医疗、协和医疗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补足。业绩承诺期届满,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额,则渝协医疗、协和医疗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应当向公司另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实际完成及补偿情况
泰州医院业绩承诺期内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实际完成的业绩分别为3,209.66万元、3,705.59万元和3,407.65万元,累计完成业绩10,322.90万元,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93.84%,业绩未达标金额为677.10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泰州医院2022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评估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财字(2023)第40039号)商誉的资产组减值947.53万元,公司按《股权转让协议》,应收业绩补偿款947.53万元已于2022年计入当期损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921号),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3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汪燕女士、监事蔡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汪燕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蔡立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监事职务。汪燕女士、蔡立先生辞职后,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鉴于汪燕女士、蔡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前,汪燕女士、蔡立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人选,汪燕女士、蔡立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新的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
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在公司监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补选的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胡正国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董事会补选,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林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人及候选人均已确认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监事补选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许晓森先生、陆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均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晓森先生、陆霞女士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林凯先生简历
林凯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重庆国宾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品牌运营、新媒体运营负责人,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品牌部总监。
许晓森先生简历
许晓森先生,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籍;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
陆霞女士简历
陆霞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籍;2013年至今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中董事、监事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董事津贴
(1)薪资标准:年薪人民币不超过12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3)董事津贴每年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1,000元。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标准:
(1)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监事薪酬仅为监事津贴,监事津贴每年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1,000元;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及监事津贴,监事津贴每年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1,000元。。
4、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薪人民币不超过120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将议案中董事薪酬情况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汪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该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无异议。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无异议。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公司支付监事的税前薪酬共计12.75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监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72%)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按照公司与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签订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弘立、林弘远关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 2022年度业绩承诺。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947.53万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提名许晓森先生、陆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况
(一)风险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风险投资的资金投向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不包含以下投资行为:
1、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5、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四)风险投资额度
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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