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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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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币1.5亿元,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风险投资期限

风险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风险投资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2、风险投资管理人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跟踪实施情况。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及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决策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投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2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3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10:00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明雄 王雨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1名,董事候选人有1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4.00“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就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1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3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雨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王雨女士简历:

王雨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专员、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咨询经理。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3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566.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2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1.96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34.06元。

2、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期减少的存货跌价准备系随销售转销或领用。

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6.72万元,其中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29万元,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3.43万元。

3、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3.70%,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增长率0%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医疗服务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预计人均收费、人流量、药品成本、人工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财字(2023)第40093号),经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525,000,000.00元,账面价值534,475,287.29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9,475,287.29元。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66.35万元,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6.35万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合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汪为民、独立董事徐国彤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冯晓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汪燕女士、监事蔡立先生因事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徐洪胜先生、姚志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姚志强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并对外披露《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06,297.9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0,629.79元后,2022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15,215,668.1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33,923,506.8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49,139,174.93元。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2,514,0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83,018.19元(含税),占2022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的90.58%,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937,094.71元的30.00%。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2年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共计597.53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情况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鄢标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72%)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按照公司与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签订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弘立、林弘远关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 2022年度业绩承诺。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补足业绩补偿款947.5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胡正国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提名的林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任王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上接194版)

(下转1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