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3-006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6,332,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陶瓷纤维、可溶纤维、氧化铝纤维、轻质莫来石砖等耐火保温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应用设计、施工业务,玄武岩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2022年,公司继续推行提升市占率策略,在国内市场执行直销和经销并重的销售策略,发展增加了部分经销商,国内经销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18%左右。2022年,公司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模式以代理销售为主,并开始推进国外市场直销模式,在国外设立2处销售办事处。受同行业产能增加等影响,陶瓷纤维低端保温类棉毯产品市场竞争加剧,销售价格同比下降。
陶瓷纤维是指陶瓷材料通过熔融成纤工艺制备而成的轻质纤维,最高使用温度可达1400℃,产品种类包括棉、毯、毡、板、纸、模块、异型件、纺织品等,具有耐高温、低热导、容重小、柔韧性好、易施工等性能,是优质的耐火、防火、节能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石化、冶金、有色、建材、电力、机械等行业的工业窑炉耐火保温、管道保温、绝热密封、辐射隔热等领域。随着陶瓷纤维产品生产、应用技术提高和产品种类增加,产品应用领域在不断拓展。
可溶纤维是一种能够有效降低纤维对人体及环境的危害性、符合国际卫生组织标准要求的新型陶瓷纤维材料,产品形态主要包括棉、毯、毡、板、纸、纺织品、异型块等,可用于工业设备管道隔热、船舶防火保温及建筑防火等领域。
氧化铝纤维是采用溶胶-凝胶工艺制备而成的轻质耐火纤维,最高使用温度可达1600℃,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石化、陶瓷等行业高温窑炉耐火保温领域。
轻质莫来石砖是指以氧化铝、蓝晶石等高纯耐火粉料为原料加工而成的一种硬质耐火保温制品,产品具有低热容、低热导率、尺寸精确、可任意切割等性能,广泛应用于冶金、石化、建材、陶瓷、机械等行业的工业炉耐火和保温领域。
玄武岩纤维是指以玄武岩为主要原料,经高温熔化后加工而成的一种无机纤维。玄武岩纤维产品具有优良的保温、吸音、隔热、防火、透气等性能,广泛应用于建筑外墙防火保温、工业设备保温、管道保温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贷款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奇耐联合纤维(上海)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奇耐亚太送交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相关文件,同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关于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若干事项的谅解备忘录》之确认函〉的公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等签署〈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投票权的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5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4、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奇耐亚太送交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6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6、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等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7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8、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9、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10、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1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11、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关于转让子公司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 人,其中Robert Bruce Junker董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委托John Charles Dandolph Iv董事投票表决;Brian Eldon Walker董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委托Scott Dennis Horrigan董事投票表决;独立董事沈佳云、胡命基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506,332,586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并立足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定,本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已充分兼顾了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回报,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经了解、测试、对有关制度的审阅以及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满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客观、全面。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41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能够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帮助公司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安永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能够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帮助公司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提名John Charles Dandolph Iv先生、Brian Eldon Walker先生、Scott Dennis Horrigan先生、Paul Vallis先生、Chad David Cannan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鹿成滨先生提名鹿晓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命基先生、李军先生、朱清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1、经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2、公司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经了解,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与 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公司产品(陶瓷纤维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董事John Charles Dandolph Iv、Brian Eldon Walker、Scott Dennis Horrigan、Paul Vallis、Robert Bruce Junker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家经销协议》系根据公司与Unifrax I LLC于2014年4月4日签订的《技术许可协议》约定签署,是公司与UFX Holding II Corporation 战略合作的组成部分。协议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独家经销协议》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经销区域(北美洲、南美洲、中部美洲、欧洲(俄罗斯除外)、印度)内的陶瓷纤维制品出口业务在约定期限内全部由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独家代理销售,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拥有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与 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公司产品(陶瓷纤维产品)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与 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奇耐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董事John Charles Dandolph Iv、Brian Eldon Walker、Scott Dennis Horrigan、Paul Vallis、Robert Bruce Junker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家经销协议》系根据公司与UFX Holding II Corporation于2014年4月4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签署,系公司与UFX Holding II Corporation战略合作的组成部分。《独家经销协议》的签署有利于避免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在中国市场发生同业竞争。协议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独家经销协议》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指定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作为其在中国地区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独家经销商,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运营品牌增加,陶瓷纤维“双品牌”销售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国内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与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奇耐产品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Unifrax Holding Co.与公司签署〈主经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董事John Charles Dandolph Iv、Brian Eldon Walker、Scott Dennis Horrigan、Paul Vallis、Robert Bruce Junker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下转222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96,857,527.69元,同比降低79.24%,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7,482,259.25元,同比增长191.25%,主要是报告期末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以及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增加16,366,390.57元,同比增长80.75%,主要是报告期末对外出租的房产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34,406,762.55元,同比降低44.52%,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蒙古鲁阳年产12万吨陶瓷纤维毯项目第一期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5、开发支出较年初减少3,493,455.44元,同比降低100.00%,原因是报告期工业互联网透明制造平台建设项目结转无形资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5,596,869.10元,同比降低48.91%,主要是报告期末预付设备采购款减少所致;
7、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90,474,823.47元,同比降低37.40%,主要是报告期末自办银行承兑减少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21,377,447.99元,同比降低32.3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2022 年度奖金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4,656,560.23元,同比降低32.91%,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318,762.83元,同比增长30.58%,主要是报告期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回升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987,273.08元,同比降低195.27%,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租赁业务融资费用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259,562.78元,同比降低79.37%,主要是本报告期内确认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减少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944,849.59元,同比减少147.59%,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减少及收到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冲回相应坏账准备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313.10元,同比降低100.00%,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212,864.37元,同比降低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益性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38,604.82元,同比降低74.65%,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回升幅度降低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27,980,042.81元,同比增长74.53%,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678,875.50元,同比降低841.28%,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职工薪酬及增值税增加所致;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586.00元,同比增长100.00%,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5,0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05,012,586.00元,同比增长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450,098.23元,同比降低65.04%,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设备采购款减少所致;
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10,450,098.23元,同比降低65.04%,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设备采购款减少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5,462,684.23元,同比增长718.6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471,800.00元,同比降低99.86%,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租赁费用减少所致;
1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3,471,800.00元,同比降低99.86%,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租赁费用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71,800.00元,同比增长99.86%,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租赁费用减少所致;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350,572.81元,同比增长242.06%,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陶瓷纤维毯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陶瓷纤维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内蒙古鲁阳年产 12 万吨陶瓷纤维毯项目第一期 4 万吨产能于2023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陶瓷纤维毯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鹿成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维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鹿成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维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