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9版)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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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效益:投产年预计年度净利润为11,551.16万元,投产年实际净利润14,503.49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2: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二)”。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9,7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岱美股份”)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增长,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700万元,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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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航头镇沪南公路5651号
法定代表人:姜银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座椅总成及头枕和内饰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印刷器材,纸及纸制品,照相器材,机电配件,电子产品及元件,零售、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3,828.3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6,319.52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54,922.5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7,508.7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6.44%;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52,138.8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293.34万元人民币。
2、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12-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座椅总成组装及零部件,汽车座椅头枕总成组装,汽车转向盘、遮阳板、换挡手柄及汽车内饰零部件、多组份聚醚、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5,500.3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0,416.2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29,634.90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5,084.0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22.56%;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37,422.5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7,091.83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各全资子公司已与相关银行就授信、担保事项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2023年度《担保合同》等协议尚未签署,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制定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在履行的担保仅一项,系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6,327.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941,740,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329,609,0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71,349,212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1,740,157股变更为1,271,349,212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41,740,157元相应变更为人民币1,271,349,212元。
根据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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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解释第15号的主要内容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解释第16号的主要内容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执行该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独立董事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名,会议由副董事长姜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5、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9、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中的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19、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备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13、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转增0.35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941,740,157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岱美股份”)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8,980,818.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现金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941,740,1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870,078.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2.6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5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941,740,157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329,609,0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71,349,21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的考量,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秉承做大做强公司和回报股东并重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确保股东合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同意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941,740,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0,870,078.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329,609,0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71,349,212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1,740,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0,870,078.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329,609,0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71,349,212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6号《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92元,募集资金总额1,196,1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037,735.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6,122,264.1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004,186.99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4,570,041.0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332.24元,投资理财产品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80,838,810.81元,差异80,838,810.81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646,524.37元,其中2017年收到673,798.96元,2018年收到483,957.11元,2019年收1,056,584.05元,2020年收到1,022,873.86元,2021年收到1,223,835.73元,2022年收到185,474.66元;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76,192,286.44元,其中2017年收到2,215,000.00元,2018年收到23,825,235.97元,2019年收到20,062,694.61元,2020年收到14,808,985.51元,2021年收到11,724,501.94元,2022年收到3,555,868.4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7年9、10月,连同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9年1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9年1月,连同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0年3月,连同全资子公司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S.DER.L.DEC.V.(以下简称“墨西哥岱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60.7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2号《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其中,公司可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0元,舟山银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0元,赎回2,000.00万元,余额为0元;舟山银岱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0元,赎回19,000.00万元,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于2022年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为554,570,041.09元。资金使用未达到计划预算存在结余的原因主要系(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以自有资金投入,因募投项目由子公司舟山银岱实施,为了有效节约成本,合理分配各子公司的资源优势,便捷物流,募投项目产能的部分工序由除舟山银岱外的其他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投入;(2)近年来随着国产设备的性能和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进行设备采购时优先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国产设备替代,根据国内外市场的设备价格变化以及生产计划实行比价采购,优化了设备选型,降低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资。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对国外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72,652.61万元,该项目实施主体为舟山银岱和墨西哥岱美。实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增资形式向墨西哥岱美的募集资金账户转账20,000.00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舟山银岱,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现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岱美股份,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
根据公司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舟山银岱,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岱山县,现将“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约折合2,857万美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墨西哥岱美,实施地点变更为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市。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岱美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岱美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范文先生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范文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
注:2023年2月6日,岱山县金鑫海绵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舟山市金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舟山市金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金阿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富裕路16号
注册资本:2,12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5月26日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邱财波子女配偶的父亲控制的企业。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换届后邱财波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岱山县金鑫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仍将视同为关联方,自2024年起将不再视同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帆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公司拟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审计控制机构以来,忠于职守,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保持独立性,董事会对《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23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