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自1996年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其延伸业务的经营,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的开发和建设是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稳健开展经营,各方面工作取得扎实进展,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1.财务稳健、业绩增长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保持合理有息负债水平,“三道红线”监测指标持续保持“绿档”。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535.4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比80.37%,直接融资占比19.63%,债务结构清晰。扣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0.67%,净负债率为55.42%。债务期限构成上,短期债务为146亿元,占比仅为27.27%,低于期末货币资金(243.28亿元),现金短债比为1.67倍,可有效覆盖短期债务。
公司近年来综合融资成本不断下降,2017年6%、2018年5.8%、2019年5.6%、2020年5.2%,2021年4.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为4.6%,较上年末下降0.3个百分点。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充分反映了市场对滨江优秀的资产价值、强大的经营能力和优质的公司信誉的高度认可。
公司授信储备充裕,截止2022年末,公司共获银行授信总额度1183.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2%,授信额度已使用509.07亿元,剩余可用674.26亿元,占总额度的57%。直接融资可用额度上,截止报告期末已获批尚未发行的公司债额度22.52亿元,注册完成尚未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额度25.3亿元、中票额度17.6亿元,可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02亿元,同比增长9.28%;实现归母净利润37.41亿元,同比增长23.58%。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61.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5.35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0.44%和14.36%,财务状况良好。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结算的预收房款为1303.16亿元,较年初增长39.32%,预收款的持续增厚,为未来业绩提供充分保障。
2.销售良好、回款增加
2022年公司销售情况良好,全年实现销售额1539亿元,位列克而瑞行业销售排名第13位,较2021年提升9位,行业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并连续多年荣获杭州房企销售冠军。报告期内,公司抓销售促回款,全年权益销售现金回笼约690亿元,较2021年略有增加,资金回笼保持稳健态势。
3.区域深耕、土储优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项目41个,其中宁波1个,金华2个,杭州38个,进一步巩固杭州市场份额。报告期内新增项目土地面积合计197万平方米,新增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合计473万平方米,权益土地款374亿元,新增土储货值权益比例55%。截止2022年末,公司土地储备中杭州占65%,浙江省内非杭州的城市包括宁波、嘉兴、温州、金华、湖州、台州等经济基础扎实的二三线城市占比20%,浙江省外占比15%。优质的土地储备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4.其他业务稳步推进
租赁业务方面,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用于出租的写字楼、商业裙房、社区底商及公寓面积约32.7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现租金收入3.31亿元。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计量,期末账面价值69.46亿元。养老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养老公司正式成立,并成立了高品质康养服务品牌一一“滨江和家”,目前首个社区嵌入式精品养护机构一一和家·御虹府长者之家已在试运营。
在今后发展中,公司将继续秉承“让老百姓都能住上一套好房子”的理念,不断提高社会的认可度、行业的影响力、业主的美誉度和员工的满意度,为千家万户创造安居乐业的理想栖息地并成为消费者心中值得信赖的著名房地产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6月22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如下: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17 滨房 01”“20 滨房 01”“21 滨房 01”“21 滨房 02”“19 滨江房产 MTN001”“20 滨江房产 MTN001”“20 滨江房产 MTN002”“20 滨江房产 MTN003”“21 滨江房产 MTN001”和“21 滨江房产 MTN002”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贾生华先生、于永生先生,以及报告期内历任独立董事王曙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02亿元,同比增长9.28%;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1亿元,同比增长23.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2亿元,同比增长24.6%,基本每股收益1.2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41,031,371.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61,785,755.69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剩余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
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350万元,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鉴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尚无法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在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17.674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一)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四)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117.674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23.535亿元)。
(五)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2023-024号公告《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拟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并在符合相关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以闲置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为提高上述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向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277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3-025号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建设及运营效率,确保控股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及70亿元的新增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3-026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为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新增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3-027号公告《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拟为关联参股公司杭州新塘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新增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3-028号公告《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过(含)5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3-030号公告《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80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3-031号公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41,031,371.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61,785,755.69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求,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说明
1、本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一02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下转250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发生额61,699.92元系增值税加计抵减。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戚金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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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