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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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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慧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7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余小林、王正喜、荣健、王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7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监事胡万林、刘震宇、江山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表示同意;

三、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备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4,503,304.86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3,762,796.41元、留存收益736803.21元;调整了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7,124,413.5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45,522,301.14元、留存收益1,601,103.88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法定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270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