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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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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2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现金派现0.1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魏启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3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一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临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瓮安县工业园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7、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旷隆威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0”,投票简称为“芭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1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佳、吴悦娟、李伟相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总额为472,139.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8,851.64万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22.08万元。

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3S01112号,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报告报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财审2023S0111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2,855,342,954.29元、营业利润106,902,649.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220,771.11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发行的股份数为889,862,627股、资本公积余额为505,342,954.07元,盈余公积余额为116,633,028.03元,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77,411,482.0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等法规要求,公司从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出发,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每10股现金派现0.1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我们也将督促公司提高对相关事项预测的准确度,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尽量缩小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使其预计金额更加准确和合理。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风险,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1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并授权董事长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以实际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为准。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1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将以下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进行抵押。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19.83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就以上事项签署有关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黄培钊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维声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拟定为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2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人民币51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如有部分融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为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接受该担保,无需支付任何担保费用。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融资担保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缩减。如公司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需另行审议。

2、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培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维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姓名:黄培钊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

证件号码:H6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荔湖花苑******

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927,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4%。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在人民币51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部分特需的银行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如公司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需另行审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系应银行要求,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在人民币51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为融资提供担保。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黄培钊先生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如公司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需另行审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在人民币51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为融资提供担保。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黄培钊先生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如公司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需另行审议。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2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1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明细如下:

上述计划仅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拟定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此担保事项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一)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注:以上公司暂无评级信息

(二)被担保对象2022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及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并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对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共计为277,000万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共计为43,000万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共计为0万元,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对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共计为0万元。

(三)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规范加强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年度担保总额度进行预计并履行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2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泽作物”)、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喜发”)和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和泰”)。

在此期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5,902.06万元。根据公司业务运作情况,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以上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通过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1、关联人基本情况: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魏启乔

(2)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销售农药套装、灌溉肥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1285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852.56万元,净资产-362.81万元,主营营业收入2,437.63万元,净利润75.42万元。(数据来源于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魏启乔持有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20%股权,担任总经理。

1.3、履约能力分析: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采购公司水溶肥为主,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1、关联人基本情况: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显行

(2)注册资本:8800 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4)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银杏路 100-180 号

2.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项延灶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通过协议转让持有本公司 5.11%股权。

2.3、履约能力分析: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为 2009 年成立的公司,主要

业务是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1、关联人基本情况: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万海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实验室检测、公证检验。

(4)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二路72号2-501房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7,758.06万元,净资产6,672.85万元,主营营业收入6,491.50万元,净利润820.59万元。(数据来源于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3.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

3.3、履约能力分析: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实验室检测、公证检验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提供劳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我们也将督促公司提高对相关事项预测的准确度,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尽量缩小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使其预计金额更加准确和合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2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1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并授权董事长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以实际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为准。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向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1亿元的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各家金融机构机构授信额度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3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3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23年2月28日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8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因公司募投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取得时间晚于原预计时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向深交所申请中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中止时限不超过3个月。

公司本次申请中止审核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跟进节能审查批复事宜,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2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以下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进行抵押授权。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19.83亿元。同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和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等)作为质物,最高额质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将以下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进行抵押。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19.83亿元。同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和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等)作为质物,最高额质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就以上事项签署有关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二、抵押标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江边村。具体明细如下:

2、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具体明细如下:

3、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土地及厂房职工宿舍、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具体明细如下:

4、贵港市港北区土地及厂房职工宿舍、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儿山村厚冲屯。具体明细如下:

5、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土地及厂房职工宿舍、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沛县经济开发区周勃路南侧铁东路西侧、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康路西侧、尊皇机械北侧。具体明细如下:

6、北京市北京阿姆斯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具体明细如下:

7、韶关芭田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翁源县官渡镇利龙工业园。具体明细如下:

8、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采矿权。标的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资产评估,评估机构已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19.83亿元。因评估报告更新等原因引起的评估值波动,以更新后评估值为准。

三、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资产作抵押,属于公司正常融资业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对融资进行资产抵押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进行抵押授权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政策开展,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2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一、主要内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证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购买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信托、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相关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范围中不包含衍生品交易。

3、投资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4、实施方式

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证券投资: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实施风险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每项风险投资的特点成立特定项目组或指定专人,对每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执行、监督;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最终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实施证券投资过程中的潜在操作风险。

若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发生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或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或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或发生其他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将导致公司承受一定程度的投资损失的风险。

4、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细则等对开展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自有资金的安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经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特定项目组负责分析和跟进证券投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和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2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即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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