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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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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0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74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74份。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380,105.53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7,840,385.79元,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539,719.74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674,747,788.29元,扣除2022年度派发的现金分红248,131,707.2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2,155,800.83元。

根据《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相关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洋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该议案审批程序合法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