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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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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4、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

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技术即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BIPV即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是光伏组件建材化、设计一体化、施工同步化。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以不损害和影响建筑的效果、结构安全、功能和使用为基本原则,实现外延功能:①不但具有外围护结构的功能,还能提高建筑围护系统的抗风、防雨和保温隔热等核心性能指标,同时提高屋面系统刚性和适用范围,保证建筑的安全防护要求及屋面光伏同寿命;②在传统光伏的基础上,更稳定、更安全、更高效的产生清洁电能。

公司携手光伏巨头隆基绿能,推出了业内领先的隆顶二代系列及隆顶三代系列建筑光伏一体化金属屋面系统产品。该产品不仅具备优越的光伏发电功能,更兼顾完备的建材属性:A级防火、抗18级台风、完美密封性能和超强承载力,同时,保证屋面系统与光伏系统25年同寿命。

(1)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金属屋面系统产品介绍

(2)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建材属性及发电属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4亿元,同比增长34.85%。公司实现净利润为0.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0.36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04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0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爱森先生确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具体召开时间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04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0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3年0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26,620,657.60元。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8,799,978股为基数,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939,998.9元(含税)。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划与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8号文核准,森特股份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84.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33.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450.97万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6]5097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100元/张,债券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8,846.30万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77.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分别在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区支行、南京银行方庄支行、招商银行方庄支行设立了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12月7日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5月17日,招商银行方庄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7年5月23日,南京银行方庄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7年8月9日,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8年8月22日,兴业银行北京经区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9年5月16日,森特股份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的保荐协议,并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2019年5月26日,公司及国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度,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分别在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了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1月9日,森特股份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度,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1月16日,森特股份发布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拟置换募集资金2.19亿元。2020年7月25日,森特股份发布更正公告,调减置换金额0.63亿元。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对上述事项完善审议程序,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经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森特股份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 100Z0085号),发表意见为:森特股份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森特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森特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与《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保证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对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诚,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森特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医药(600056)、必得科技(60529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柳轶民,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孙建伟、柳轶民及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3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会计师刘诚于2020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予以了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现金管理为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

(二)产品种类

选择适当时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强,部分为可随时支取类型,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灵活使用。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因购买理财产品而导致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情况,针对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 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并结合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度100,019万元。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前次担保与执行情况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注:2022年07月25日,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三、本次对外担保计划的明细如下:

(一)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注: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公司,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40%股权,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60%股权。为保障参股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反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二街1号院2号楼1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孟托

经营范围:加工不锈钢、铝合金板、镀锌板、烤漆板、复合板;销售不锈钢、铝合金板、镀锌板、烤漆板、复合板、建筑材料;技术服务;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8号办公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蒋东宇

经营范围: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并网和离网发电系统工程、太阳能照明系统工程、钢结构工程、光伏大棚的设计与施工;光伏电池板、电池片和组件、光伏控制器、逆变器、汇流箱、电线电缆的销售、安装、维护;新能源产品、新材料产品的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仪器仪表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

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下转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