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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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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690,853.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23.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中广天择 公告编号:2023-007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鉴于《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②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③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广天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中广天择 公告编号:2023-008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天择”或“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德赛西威等近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灿光电及中广天择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金金,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中广天择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郑少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商信政通、杜威智能、汇通控股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金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少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合计80.00万元。

2023年度,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收费。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合计80.00万元。较上期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相关资格,且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被聘为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该会计事务所作风严谨,公正执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事务。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中广天择 公告编号:2023-009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至5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vzone@tvzone.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曾雄先生

总经理:傅冠军先生

独立董事:唐红女士、曾德明先生、黄昇民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智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孙静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至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vzone@tvzone.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此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姗

电 话:0731-88745233

邮 箱:tvzone@tvzon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中广天择 公告编号:2023-010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46号中广天择4楼V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46号中广天择证券部;邮政编码:410000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姗

联系电话:0731-8874 5233

传真:0731-8874 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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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