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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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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并于2022年4月26日实施完成,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第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了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议案;

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议案;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的相关议案;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的相关议案;

2023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受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26号),受理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

2023年4月6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88号),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首轮问询问题。

2023年4月26日,公司向上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将上述相关文件进行了公开披露。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各项工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燕青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并于2022年4月26日实施完成,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第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了重新计算。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燕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燕青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