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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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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9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2022年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将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以及其他方式,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期限、授信产品、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可以自有财产作为担保。在该等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涉外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进出口押汇、保理、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国际贸易融资、担保、质押等业务。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调整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期间,董事会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0,452,203.85元,2022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58,137.96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4,495,135.52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032,440.1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871,745.33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大额银行存单余额为40,000,000.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0元。

由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情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投资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亚辉龙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69,344,300.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5,1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2,388,490.05元,拟分配的现金分红255,15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20%,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体外诊断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其研发和生产是一种多学科相互高度渗透、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的活动,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研发周期较长。技术先进性方面,目前我国在部分应用较广泛的领域已达到国际同期水平并实现了大部分的国产化,如生化诊断、酶联免疫等,而在化学发光等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仍被进口产品垄断,国内企业正处于技术成长期,未来发展和国产化率提升空间巨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创新、增产扩能、营销展示及日常运营开支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8,075.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1,238.85万元,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515.0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20%。为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产能,高效地向更多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能够较好的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低于30%的原因

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始终注重股东年度利润分配回报,2021年度、2022年度两年的平均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比例超30%。为巩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增产扩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会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始终注重股东年度利润分配回报,2021年度、2022年度两年的平均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比例超30%。为巩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增产扩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终止/变更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终止/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金额以募投项目终止、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四、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拟终止项目:“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近年来市场上可选相关软件及系统供应商较多,品类越发齐全,价格不断下降,在能够满足公司多样化的业务和场景需求的基础上,公司选用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大幅降低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资金。同时,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进行业务调整,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如继续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与补充,项目计划与公司业务规模和方向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决定提前终结“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更为适合公司需求的“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平台产品的持续研发以实现技术升级,进行微流控、分子诊断等前沿领域的研究开发,以及对现有技术平台产品进行产能扩充。

2、项目承办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公司现有场地,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不涉及环评程序的变更。

4、项目实施意义:本项目实施后,将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实力与核心产品产能,有利于公司保持研发技术优势,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提升综合竞争力。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原建设估算总投资金额为31,212.00万元,随着公司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品质及加强产品创新,公司计划持续加大多研发投入,终止“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后将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的剩余募集资金10,696.75万元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需求的“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以上金额不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利息及理财收益将一并转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项目实施具备管理可行性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立志于体外诊断行业,具有高昂的创业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具备丰富的行业技术经验,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把握能力,有能力领导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及健康的成长。

公司项目管理团队已精心做好了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初期对于完成项目目标而进行相应的调研活动,并根据目标和调研分析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评估。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执行及控制能力,对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项目计划的执行、项目成本的控制、项目质量的管理以及项目进度的把控都具备丰富的经验。

(二)公司技术基础雄厚,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公司研发部门通过申请专利、公司内部项目的立项研究、配合下游客户研发等方式积累并改进了相关研究成果与产品技术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领域积累了丰富了研究开发和生产制造经验,掌握了核心技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因此,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三)公司研发队伍实力雄厚,项目实施具备人才可行性

公司研发团队聚集了一批理论知识扎实、技术过硬、经验丰富,且富有创新开拓精神的技术研发人才,打造成了一支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同时,公司不断拓宽渠道,建立高质量的人才引进机制,完善招聘制度和程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人才。同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人才培养,鼓励科研合作,安排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引进资金以及学术支持等使得高层次人才不断加盟,形成了持续技术创新的动力,促进了公司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的提升,使得本项目的实施具备人才可行性。

(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具备经济可行性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涉及的各类产品目标市场清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人民健康管理意识加强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未来市场需求空间巨大。本项目总投资为41,908.75万元,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为5,785万元,按此计算的投资利润率为13.80%。

六、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

(一)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

1、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研发人员团队将进一步增长。虽然公司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但是随着资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化,如果管理人员素质、内控制度的建设不能相应提高,将面临管理模式、管理人才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的风险。因此,本项目面临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与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作为快速发展的体外诊断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明显,核心研发团队稳定,为公司持续创新及核心技术领先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已成为公司凝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之一。随着公司稳步发展,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引进是公司在发展当中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稳定和继续扩大技术人员队伍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十分重要。

公司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体外诊断技术人才、生产质量管理人才、市场营销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加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对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如果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跟不上公司的发展速度,甚至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不仅会影响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还有可能导致技术泄密。尽管公司已经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但若出现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或技术人员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公司的新产品研发能力、生产经营、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等将受到限制,从而对经营业绩的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面临一定的人力资源短缺的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当前体外诊断行业处在快速发展上升阶段,大量竞争中因为良好的市场机遇进入到体外诊断行业当中,行业内的现有竞争者也在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对各类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进行研发,国内产品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有可能提高,这将使得本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项目风险管理措施

1、针对管理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开拓管理人员思维、架构管理知识体系,将公司的管理经验与先进的管理理论相结合,以适应公司资金规模、营运规模迅速扩大后的要求;公司未来将通过运用内部员工的相关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保持公司核心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长期稳定,加大公司对人才资源的储备。

2、针对技术人员流失风险的措施

随着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日益加强,对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企业未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内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专利技术,专利和合作协议,公司有专门的管理制度等。

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工作制度,对技术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职责权限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技术秘密。在经营过程中,公司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义务。此外,在员工入职时,公司均与核心技术员工签订与岗位职务相对应的《保密协议》,员工在职期间和部分重要岗位人员离职后一定时间内均严格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执行保密义务。为从根本上杜绝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因此导致的技术泄密,公司将为核心技术人员制定合理的、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制度,稳定技术研发队伍,保持公司技术研发优势。

3、针对市场竞争风险的措施

面对市场竞争,公司将适时强化对体外诊断产品改进创新、技术工艺创新和质量层次提高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品种差异化优势和技术竞争壁垒。本项目建设可以将这一工作的开展规模化、常规化、系统化,从产品源头建立竞争优势。

七、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八、其他

待“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待本次项目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变更、审批等手续。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及项目实际情况等客观因素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次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医疗”)、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路仕”)、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普佳”),均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源医疗、科路仕、锐普佳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开源医疗、科路仕、锐普佳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各为20,000万元。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有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殷悦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及以下各被担保人2021年数据包含在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6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波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阳文雅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7,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3.84%和13.6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2 人、注册会计师 160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00 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8)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曹贤智,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系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荣富,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系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綦东钰,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5万元(含税),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往期审计工作中,派驻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12.9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11.1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7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500.00万股的0.49%。其中首次授予163.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65%;预留36.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35%。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28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28.62万股,预留授予51.38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1.14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63人,预留部分授予1人,预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21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1年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2021年度净利润值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

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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