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50版)
4、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以1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以1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为2023年1月17日,以11.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47.88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鉴于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2,000,000元,转增162,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67,000,000股。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6日实施完成。根据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16.00-0.40)÷(1+0.4)=11.14元/股,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163.30×(1+0.4)=228.62万股,调整后的预留部分已授予数量=2.50×(1+0.4)=3.50万股,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未授予数量=34.20×(1+0.4)=47.88万股。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万股(调整前)。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7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6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11.1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75万股(调整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6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调整后)。
三、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2月7日;预留授予日:2022年4月27日;
2、归属人数:62人;
3、归属数量(调整后):112.91万股;
4、归属价格(调整后):11.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调整后)如下: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6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鉴于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对象、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归属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亚辉龙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4,199.99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2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02.73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2022年公司产销规模大幅扩大,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公司新冠抗原等产品因市场不及预期,年末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630.91万元。
(2)2022年公司采购新冠抗原物料形成的预付账款,预计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变为亏损合同。经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预付账款减值2,206.88万元。
(3)2022年公司部分投放仪器产生收入不足覆盖成本,相关仪器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1,033.37万元。
(4)公司持有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2.10%股权,2022年其受外部环境、销售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2022年业绩未达预期。经减值测试,对科宝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26.1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199.9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41.9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szyhlo.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9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4821649
联系邮箱:ir@szyhlo.com
联系人:周江海、邵亚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③ 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至0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zyhl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胡鹍辉先生,财务总监廖立生先生,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至0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zyhl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755-8482 1649
邮箱:ir@szyhl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调整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0,452,203.85元,2022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58,137.96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4,495,135.52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032,440.1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871,745.33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大额银行存单余额为40,000,000.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 2021 年7月20日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2022 年 1月18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亚辉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辉龙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预计对上述9家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2,000万元及不超过港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止2022年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38.17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2,000万元及不超过港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有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殷悦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6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波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阳文雅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2.注册资本:50万美元
3.董事:胡鹍辉
4.主营业务:公司境外运营及持股平台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2.注册资本:1万港元
3.董事:高晨燕
4.主营业务:公司POCT化学发光仪器及配套试剂境外销售及运营平台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启
4.主营业务: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七)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2.注册资本:48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凡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POCT化学发光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以及中国市场的销售
5.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62.5%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八)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凡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免疫诊断领域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62.5%
注: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少数股东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卓润生物拟进行增资并引入员工跟投平台,目前交易尚在进行中。
(九)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6月22日
2.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雨禧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疗器械质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47.22%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其中,被担保人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138.17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1.71%和0.9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