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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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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24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申通快递是一家以快递服务业务为主业的国内知名综合物流服务企业,公司始终肩负着“让客户享受快递新生活,让员工实现个人价值,让企业担当社会责任”的企业使命,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和“用心服务,成就你我”的服务理念,践行“快速、安全、准确、周到,客户的满意,申通的追求”的质量方针,旨在实现“以科技和人才为推动力,将申通快递打造成中国快递业标杆企业,将申通快递品牌塑造成让全社会认可的民族快递品牌”的美丽愿景。

(2)公司主要的业务产品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为快递业务,快递业务的产品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① 快递业务:汽运时效产品,包括当日递、次晨递、24小时件、48小时件等;航空时效产品,包括重点城市间24小时件。

② 增值服务:包括代收货款、预售下沉等产品。

③ 快递辅料:主要提供信封、文件袋、纸箱等快递包装物。

除上述快递业务以外,公司还经营C2M、网格仓等新兴业务板块。

(3)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中转直营、网点加盟”的经营模式。

中转直营:主要指核心转运中心实行直营化,由于转运中心在区域上处于核心的枢纽位置,在业务流程上也处于关键的环节,因此转运中心的运营管理对公司的全链路快递服务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公司加大对转运中心等基础设施方面投入,扩大转运中心产能,优化转运网络布局,提升直营中心比例,进一步完善中转运营体系建设。

网点加盟:主要指末端网点采用加盟模式,加盟模式有利于网络快速布局,并以此不断提升公司业务的区域覆盖率,总部在平衡网点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因城因地施策,充分调动末端网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提升公司的业务量及服务质量。

(4)快递服务业务流程

快递服务业务主要分为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以及全流程的快递信息服务。

① 揽收服务

快递揽收服务指由快递业务人员接到用户信息或者快递系统指令,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揽收,各网点公司将揽收后的快递按时运送至快递公司转运中心,从而完成网点公司的揽收服务流程。

(a)上门揽收

用户可以通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公众号、小程序及合作电商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快递公司发出寄送快递指令,快递公司系统接收到指令后,通过系统分配至用户所在区域的快递服务网点公司,并由网点公司安排业务人员上门收取快递。

上门揽收过程中,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3月2日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用户填写快递运单前,公司业务人员会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同时,公司业务人员将根据规定对用户进行实名制身份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用户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公司将不会进行揽收操作。

(b)运送至转运中心

公司业务人员完成快递揽收流程后,将会按照规定及时将快递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快递汇集至所在网点公司,由网点公司根据时效要求及时将快递运送至所在区域的转运中心。

② 中转服务

快递中转服务指用户的快递到达快递公司转运中心后,转运中心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并转运至用户寄送目的地所属转运中心的过程。

(a)分拣作业

转运中心收取网点公司揽收的快递后,将根据快递目的地,依照同城、异地确定中转路由,并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打包等操作,逐步将各路由快递进行整理打包并进行装车。

(b)中转运输

转运中心将确定路由的打包异地快递交由快递公司运输车队或航空代理公司,通过陆运或航空渠道运送至目的地转运中心。如为同一转运中心所辖地的快递,转运中心将交由本地网点公司运输车辆运送至目的地网点。

③ 派送服务

快递派送服务指加盟商网点公司从转运中心接收到达件,并安排快递业务人员负责将快递派送至用户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的过程。

(a)从转运中心接收快递

网点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转运中心接收用户的快递,统一运送至网点公司并进行后续派送。

(b)派送至用户

网点公司的快递业务人员将快递派送至用户手中,或者根据需求派送到快递柜、驿站等末端服务场所,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

④ 快递信息服务流程

快递信息服务主要是由快递公司通过快递面单等识别客户信息后,经快递电子信息系统提供全流程的定位和查询服务,用户寄出快递后通过快递单号获得对应的信息查询服务。用户交寄快递、填写快递信息后,由揽收网点将快递信息录入快递公司的快递电子信息系统。在该快递的收取、中转、派送环节,面单条码被依次扫描登记,用户可以根据快递单号,通过网站、公众号及小程序等途径查询快递的实时状态。

(5)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定“打造中国质效领先的经济型快递”战略目标,坚持“聚焦经营、服务赋能及打造有质量的单量”的年度经营策略,全面启动三年百亿产能提升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网吞吐产能;落实精细化管理,推动全链路降本增效;深化数智运营体系,改善时效及服务质量;建立客户分层机制,形成多元化服务能力;实施网格化管理,赋能末端降本增收;全面培养后备人才,提升团队管理及战斗能力,推动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盈利能力、快递时效以及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2022年,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129.47亿件,同比增长16.89%;市场占有率为11.71%,同比上升1.48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336.71亿元,同比增长33.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亿元,同比增长131.64%,同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亿元,同比增长132.77%。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但是由于资本市场环境以及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截至2022年8月15日,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已届满12个月,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制定相应多元化的融资计划。若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12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486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3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截止2023年3月30日,公司此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490.07万股,回购金额4,996万元,此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重点激励优秀人才,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2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2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43,540.29元,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4,354.0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63,244,118.63元,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0.00元,再减去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的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733,304.8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文彬先生、韩永彦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2年全年经营业绩、相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及经营利润实现情况等因素,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公司董事会同意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拟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15时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3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15时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周一)15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周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周五)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3年5月19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张雪芳、周京鑫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8

2、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2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下转403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25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