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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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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04 公司简称:上汽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总股本11,683,461,365股扣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188,183,861股)的股本11,495,277,504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37元(含税),共计3,873,908,518.85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发生回购股份等情形并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金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上半年,汽车产业链供应链运转受阻,供需两端大幅承压,整个行业极为艰难;下半年,在购置税减半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汽车市场有所回暖,尽管传统“金九银十”期间的市场表现不及预期,车用芯片结构性短缺、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等不利因素,也对车企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造成一定影响,但我国汽车行业在重重压力下,仍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报告期内,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万辆和268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4万辆和23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

从行业发展特征看:一是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新能源汽车销售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市场渗透率达到25.6%;其中插电式混动产品表现尤为亮眼,同比增长超1.5倍。二是汽车出口实现跨越式突破,全年我国汽车出口达到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中国跃居全球第二大汽车出口国;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同比增长1.2倍,成为我国汽车出口的重要增长极。三是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占率创新高,通过把握新能源、智能网联技术的变革机遇,并发挥本土供应链的竞争优势,中国品牌乘用车不仅在国内市占率超过45%,再创历史新高,而且在海外市场的份额从2019年的1.9%增长至2022年的6.2%,取得了显著进步。

公司业务主要涵盖整车、零部件、移动出行和服务、金融、国际经营、创新科技等领域,已形成以整车板块为龙头、各板块紧密协同、相互赋能、融合发展的六大业务板块格局。

1、整车板块。主要从事乘用车、商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属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是国内细分市场领先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上汽通用五菱已成为在合资模式下打造自主品牌的中国汽车企业典范;同时,公司通过深化自主创新,加快建设荣威、MG名爵、MAXUS大通等自主品牌乘用车与商用车业务,并创新打造“智己汽车”和“飞凡汽车”,致力推动自主品牌向上发展。

2、零部件板块。主要从事动力驱动系统、底盘系统、内外饰系统,以及电池、电驱、电控等新能源和智能汽车零部件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属主要零部件企业包括华域汽车、动力新科、联合电子、上汽变速器、捷能、上汽时代、时代上汽等。

3、移动出行和服务板块。主要从事物流运输、出行服务、汽车生活服务、节能和充换电服务等领域。公司所属安吉物流是国内最大的合同物流企业,正加快发展面向公共领域的社会化快运物流平台;享道出行网约车业务已全面覆盖长三角“一核五圈”六大都市群,平台合规率在90%以上;公司还在积极推进充换电、光伏发电、危废处置、动力电池循环使用等新服务,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4、金融板块。主要从事汽车金融、公司金融、保险销售、产业金融投资等领域。其中,汽车金融业务主要是为经销商及汽车消费终端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公司金融业务主要是在监管机构允许范围内,为公司所属成员企业提供资金存贷、结算、票据、外汇及各类代理服务;保险销售业务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汽车保险中介服务;产业金融投资业务主要围绕“新四化”产业链上下游进行股权投资,报告期内,5家被投企业成功上市,另有7家企业启动上市申报。

5、国际经营板块。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初步建成集研发、制造、营销、金融、物流、零部件、二手车等为一体的海外汽车产业链,在泰国、印尼、印度设立了3个海外整车制造基地,建立起超过2000个海外营销服务网点,并开通了东南亚、墨西哥、南美西、欧洲等6条自营国际航线。公司产品和服务已进入全球90余个国家及地区,并形成了欧洲、美洲2个“十万辆级”和澳新、中东、东盟、南亚4个“五万辆级”区域市场。

6、创新科技板块。面向电动智能网联“新赛道”竞争,主要从事新能源、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主要包括零束软件、捷氢科技、联创电子、中海庭、赛可智能、帆一尚行等多家“科创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捷氢科技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通过创新科技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并积极借助资本市场,推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落地和商业化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公司控股股东上汽总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11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98,668,31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4%。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的公告》,上汽总公司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79,42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2%)划转至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440.63亿元,同比减少4.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18亿元,同比减少34.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4%,较上年减少3.35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按规定:以上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按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三会议、监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现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提取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及长期资产等科目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5.41亿元(含转回),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83亿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73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8.17亿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58亿元,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10.43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9亿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使得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35.41亿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3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3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147,372,913.91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683,461,3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188,183,861股)的股本11,495,277,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73,908,518.85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04%。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969,002,085.59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1%,按相关规定,上述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当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前述分配预案测算,公司2022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5%。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93,273,464,395.06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兼顾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相关事项及其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中,未发现不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不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等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公司连续聘用德勤华永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公司已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质,同时也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庄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哲,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笑,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普华永道中天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以及内控审计的服务收费是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项目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了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预计2023年度向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上年度支付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邀请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排名前列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并从200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德勤华永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德勤华永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连续聘用德勤华永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的要求。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邀请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排名前列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工作方案、人员技术力量、相关项目经验以及商务报价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普华永道中天获得最高分中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选聘工作进行了指导监督,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聘任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年度报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下转4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