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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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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新材料工艺蜡烛与香薰等业务板块

公司从事新材料蜡烛制品与香薰及相关工艺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客户分布在欧洲、北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由于欧美国家在宗教信仰、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上对工艺蜡烛及相关产品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在日常生活和节日氛围等方面对工艺蜡烛及相关产品一直保持一定的消费量,另一方面,具有工艺装饰性的蜡烛制品被越来越多的人用来家庭装饰,具有香薰功能的蜡烛制品越来越获得欧美消费者的青睐。公司外销市场主要的蜡烛及相关制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2018年以来美国针对产自中国的一系列产品加征关税,公司出口美国的新材料蜡烛产品均产自公司海外工厂,因此并未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近年来,随着个人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对家居香薰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公司通过品牌自营、联合开发、受托加工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展国内香薰市场。

公司新材料工艺蜡烛业务上游主要是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包含了石油炼化、玻璃制品、香精、纸箱、包装等厂商,下游客户主要是海外大型商超、百货公司及家居用品公司等。

供应链业务板块,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主要开展石蜡、乙二醇、燃料油、沥青及成品油等石油副产品的大宗商品贸易。

(二)化妆品业务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月沣作为一家专业的化妆品渠道代理商及运营商,依托公司完整化妆品产业链,实施多终端、多渠道、多品牌的发展战略。基于多年来积累的上游品牌资源和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依托现有强大的渠道分销和终端推广的能力,与品牌方深度合作,在渠道资源共享、品牌培育、新商业模式探索等方面开展合作。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供应链服务系统,创新服务模式,巩固公司在化妆品供应链的优势地位,扩大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上海月沣重点发展增长态势良好的以屈臣氏、万宁为代表的连锁专营店渠道,同时拓展小美百货、抖音商铺等线下连锁和线上销售等渠道商,同时依据自身品牌及渠道建设,进一步拓展销售模式,参与屈臣氏电商销售,探索线上直播销售等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韩亚系国内为数不多的彩妆为主、护肤一体的化妆品企业,拥有“蓝秀”、“LC”品牌资源。公司通过与国际知名设计师合作,对“蓝秀”、“LC”产品进行重塑,提升品牌形象,同时结合公司基于对终端客户需求的研究,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开发了“LANCHEN依露”系列产品。广州韩亚通过天猫“蓝秀化妆品旗舰店”、公司“众妆优选”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及各线下渠道商开展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1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新的会计政策,不涉及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公司履行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1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金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期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者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授权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具体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1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融资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由公司关联方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集团”)、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运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将根据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每年向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情况,结合市场担保费率水平,按照当年每笔实际担保金额的1.5%每年年终向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担保天数计算,预计每年担保费用不超过1,700万元,如金王王集团和金王运输共同向公司提供担保,按照该笔担保金额的1.5%支付担保费用,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自行协商担保费用分配比例。

1、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⑴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龙潭路12号1066室

注册资本:44000万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包装服务;办公设备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王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810,405.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4,455.10万元, 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0,952.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49.32万元。

⑵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2号楼2501户

注册资本:4500万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5,014.24 万元,净资产 4,015.9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922.71万元,净利润 3.20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王运输持有公司21.41%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金王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金王运输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董事长陈索斌先生兼任金王集团董事长、金王运输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唐风杰先生兼任金王集团监事,公司董事姜颖女士同时兼任金王集团董事,公司董事杜心强先生同时兼任金王集团董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的规定,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因日常融资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由公司关联方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根据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每年向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情况,结合市场担保费率水平,每年年终,按照当年每笔实际担保额的1.5%/年向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担保天数计算,预计每年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1,7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尚未签署协议,待每年年终确定实际担保额后,签署协议并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均需要提供担保,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可以减少审批周期,节省评级费和服务费,办理担保便捷,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了公司融资需求,担保费率参照市场行情,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关联方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担保费率参考市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关联方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担保费率参考市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1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公司外购化妆品按照保质期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2)公司自产化妆品按照库龄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3)资产负债表日,对化妆品以外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或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下转4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