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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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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51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3-05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 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67.4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药业”)、四川汇宇海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海玥”)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批准公司作为合并方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药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泽宇药业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泽宇药业建设的“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之实施主体由公司依法承继。同时,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强化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落实专款专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变更如下:

拟注销子公司泽宇药业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0461614),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入公司将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子公司泽宇药业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失效。公司将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宜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自身发展及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3-060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 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67.4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首发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虽然公司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主要是由于2020年至2022年以来的被动性进程停启以及2022年夏季川渝地区高温限电的影响,造成项目进度滞后,从而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3-05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丁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相关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丁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结合公司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设立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丁兆先生、吴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丁兆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龙永强先生、梁昕昕女士、岳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龙永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龙永强先生、梁昕昕女士、杨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梁昕昕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选举丁兆先生、梁昕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丁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任永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马莉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聘任丁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2《关于聘任任永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3《关于聘任高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4《关于聘任马莉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股东丁兆先生提名郭云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郭云沛先生为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

上述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选举郭云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选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邓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孵化园D1栋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5:1,即公司股东对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

但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均相同,即表决权数量均为一票:

i.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 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 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iv.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v.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前款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规定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来信请寄: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中段333号3幢,汇宇制药董事会办公室收, 邮编: 641000信封上请注明“汇宇制药股东大会”字样。

1、 自然人股东:由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股东或其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有效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3、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3年5月15日13:00至14:0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

联系电话:0832-8808000

传真:0832-8808111

邮政编码:641000

联系人:马莉娜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