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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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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3、贸易业务方面,公司2023年将重点发展黑色、有色、化工、贵金属等业务。为实现年度目标,需要通过跨平台衔接,扩大融资渠道,采用银行授信、仓单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业务上,继续增加黑色金属贸易、化工贸易的交易量,尝试开展中非贸易,扩大基差贸易的头寸等。2023年拟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7亿元。

4、产业并购方面,在持续关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铜和钴等矿种项目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能源行业,并结合公司在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优势,布局新能源金属矿种上游矿山资源。公司将利用多样化的投资方式,遴选境内外优质资源进行产业布局,完善资产结构,优化资产组合,实现存量与增量资产的良好接替。2023年拟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董事会申请2023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肆拾捌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同时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办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也将及时向董事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魏俊浩:196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博士后)、博士生导师。2003年9月至2010年5月,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任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任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骆玉鼎: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金融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执行院长;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任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铁林: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曾任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深圳三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9月至今在广东金融学院从事教学与管理工作,现任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2015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2017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树义:197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律师。2012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广东博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4月至今,任广东方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2022年董事会的具体情况:

出席2022年股东大会情况:

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以外,2022年2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王铁林主持、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共同召开了公司业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于公司2021年度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介绍,并为公司2022年度业务的推进提供了合理化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各位董事及高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关注。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4月20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5月23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相关中介费用”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111.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2年11月26日,本次投资项目“支付相关中介费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14.91万元已经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2022年11月23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01242729300753284)的销户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投资者及时知晓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2022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比例和决策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截止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7,680,984.72元,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经过认真核查、归类,认为2022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发生。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均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我们分别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并分别担任各委员会的委员。2022年,我们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22年报编制阶段,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协商,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到的可能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敦促其按照要求及时间安排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十二)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公司目前机构设置合理,治理规则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专项独立意见,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促进公司更为规范地运作。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魏俊浩、骆玉鼎、王铁林、王树义

2023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490 公司简称:鹏欣资源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新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方华银控股有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鹏欣资源投资有限公司、Hillroc Global Resources Investment Fund L.P.、鹏欣刚果(金)钴交易中心、Pengxin South Africa Mini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Proprietary Limited、达孜鹏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鹏嘉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鹏荣国际有限公司、Golden Haven Limited、CAPM African Precious Metals (Pty) Ltd、云南欣玺空间生态修复发展有限公司、鹏吉国际有限公司、CAPM TAU MINE (PTY) LTD、上海鹏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7家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构架、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报告与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综合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控制有效执行。

2023年公司需进一步完善贸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新业务的操作流程,健全内控长效机制。同时,根据全球市场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晋定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5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7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获取融资支持,使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独立、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减轻母公司为其提供营运资金的负担。根据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获取融资支持,使其能够独立、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减轻母公司为其提供营运资金的负担。根据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4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3亿元。担保总金额中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担保的额度为5.8亿元。

被担保人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上表为2023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与融资方协商,才能最终确定担保相关条款,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或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签订担保协议的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在上述被担保人之间(包括授权时间范围内新成立或新合并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范用内调剂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被担保人

(1)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寅

公司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河沿68号6号楼403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9日

注册资本:286,867.346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矿产品勘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储越江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20,290万港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被担保人

(1)CAPM Tau Mine Proprietary Limited

执行董事:崔斌、王安福

公司住所:35 Ballyclare Drive,Bally Oaks Office Park,Bryanston,Gauteng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4%)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Pengxin South Africa Mini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Y) LTD

执行董事:王安福

公司住所:35 Ballyclare Drive,Bally Oaks Office Park,Bryanston,Gauteng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何寅

公司住所:刚果(金)加丹加省利卡西市希图鲁镇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希图鲁矿床的开采,对该矿床开采的矿物进行金属处理,以生产铜及其他各类金属并销售此类产品。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2.5%)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资源服务商”,致力于发展黄金、铜、钴等有色金属的开采、选冶、销售和大宗有色金属贸易全产业链。除此之外,在稳定矿业生产的同时,不断加快在贸易、金融投资等业务领域的部署。通过布局上下游产业,结合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业务,大幅提升抗风险能力,创造更多利润增长点。按照2023年预算和整体战略布局,需要通过跨平台衔接,扩大融资渠道,采用银行授信、仓单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及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使用综合授信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反担保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4亿元的反担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使用综合授信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相关银行给予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使用综合授信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

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36,922,606.24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65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美金7,940万元,兰特48,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6.9646;人民币对兰特汇率2.431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综上所述,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2023年度由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在以上范围内的对外担保,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核实施,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时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各项对外担保工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也将及时向董事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属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2023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具体计划

(一)2023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包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业务。

2.授权期限

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3.委托理财投资要求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

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受托方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本外币)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业务的委托理财受托方必须为已上市银行。

五、截至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雷、王冰、公茂江、周乐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

1、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2、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餐饮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3、上海全程玖玖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体检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4、向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5、向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6、向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会议场地。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5楼B单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名称: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解敏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789弄18号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酒零售,本经营场所内从事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百货、五金交电销售,健身、乒乓,快餐店(不含熟食卤味),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咖啡厅(不含熟食卤味),销售预包装食品(见许可证),游泳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上海全程玖玖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屠明媚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4号11楼1101-1111室、3楼A室、3楼C室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物业管理;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毅敏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榆林路75号底层A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1,960.7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文灏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1层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日

注册资本:23,255.81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金融信息服务(除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食品流通,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百货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名称: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1188号1幢西5层C单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3,7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姜雷控制的公司。

公司和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上海全程玖玖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和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公司和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

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

信用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概况

(一)开展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进行质押,质押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应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已上市银行作为该类业务的合作对象。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2023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具体计划

(一)2023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计划

1、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用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与定期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3、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要求

自有资金仅选择已上市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以及公司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4、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实施

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专项业务管理办法进行报批及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以结构性存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业务的审批。

5、上述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业务为公司贸易部门进行的专项业务,定期以列表形式汇总统计,在公司定期报告中逐项披露。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制定了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业务管理办法,对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受托方提供的具体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提出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在结构性存款购买后至到期前,密切跟踪存款价格的波动,并建立跟踪台账。

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金融资产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购买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为已上市银行发行的(本外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259.30万元,对本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34,246.30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下转4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