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领跑者,充分发挥企业标杆作用,推动产业化进程,引领科技创新,致力于打造“一体化”大装饰蓝海战略,在大型公共建筑装修、高端星级酒店、高档住宅精装修和智能化系统集成、工业化装配式装修领域独占鳌头。公司已连续17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第二名”,亚厦幕墙连续5年获得“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第二名”,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公司是行业首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首批AAA信用等级企业”、“亚太最佳上市公司50强”,是行业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和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公司。公司于近年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荣膺“浙江省人民政府政府质量奖”,是行业内第一家荣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以“做精、做专、做强、做长”为经营理念,以“诚信务实、艰苦奋斗、创新变革、感恩怀德”为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以EPC模式向大体量项目与海外市场发力,重点布局和推动装配式装修的产业升级,通过2018-2022年五年的努力,实现稳固行业龙头”的战略目标,致力于成为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工业制造为平台、数字化产业服务为导向的建筑装饰行业领跑者。
报告期内,公司以“让客户的等待变成期待”为愿景,在工业化装配式项目及EPC项目上持续深耕。公司在相继承接施工北京APEC峰会主会场、杭州G20首脑峰会主会场、厦门金砖五国峰会主会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主会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项目的基础上,承接了兴海花园大酒店改造工程项目、绍兴鉴湖大酒店提档升级项目、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等大体量地标性项目。工业化装配式方面,公司发布《装配式墙面系统科岩墙面板》、《装配式吊顶系统琉晶吊顶板》、《装配式墙面系统超薄科岩石塑覆膜墙板》等7项标准,自主研发的科岩墙面板、琉晶吊顶板、科耐墙面板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Ⅱ型)认证、SGS无醛认证、WELL符合性申明年度复审,琉晶吊顶板、科岩墙面板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三星认证年度复审。建筑光伏一体化业务端,公司中标南京中芬合作交流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顶尖科学家社区H07-01A地块等项目,2022年已中标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订单金额为34,087.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1.32%。
近年来,公司与住建部、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等业内权威单位共同主编了关于建筑工业化装配式装修的相关规程与标准,截止2022年,已经批准发布《建筑工业化内装工程技术规程》(T/CECS 558-2018)、《装配式内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 1168-2019)、《职业技能考评标准装配式内装工》(TZ 0119-2020)、《装配式内装评价标准》(DB33/T1259-2021)。从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到工人职业技能考评标准,作为工业化装配式装修领域的龙头企业,在充分参与对工业化装配式行业制度建设的同时,公司也不断丰富和加强自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产业体系优势,稳固行业领先地位,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有序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设计、施工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主动承揽模式两种方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和甲方(业主)要求进行招标的项目,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标。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且甲方(业主)不要求招投标的部分项目,由公司业务员开拓业务渠道并进行业务联系。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包括标准品、非标准品、石材和木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所需材料的采购模式分为三种:①集中采购模式:集采中心按照项目材料使用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库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通过招标或议价模式,选择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②甲指乙供采购模式:项目材料为甲方(业主)指定品牌、供应商的,由集采中心与指定品牌供应商通过议价谈判后,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③甲供材料采购模式:材料由甲方(业主)自行采购,材料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公司只负责施工。
公司项目施工所需的辅材辅料/物料、零星材料由于采购灵活度高、金额小,一般需在项目当地采购,故由公司集采中心授权分公司或项目部材料员进行采购。
3、施工模式
公司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精细化施工管理模式。项目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经理过往施工经验等方面因素,选拔合适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根据合同及项目情况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包括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采购员和一大批优秀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施工人员等。具体施工过程中,公司也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劳务分包公司派出部分施工人员在公司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的组织管理下进行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模式
对于已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公司的工程款结算流程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具体结算情况根据完工进度和合同约定而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337,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4.14%;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2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3.96%,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间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3年共计337,96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厦门市韩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涵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此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9日
2、注册地点: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新区
3、法定代表人:阿其拉图
4、注册资本:15,8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
7、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9、经查询,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87年09月30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1599号五楼(507-513室、515室、516室)
3、法定代表人:余正阳
4、注册资本:10,8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门窗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下转538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9.9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为现金净流出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16.83%,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8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8.2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考核年薪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8.1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减少,保证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818.56%,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贴现终止确认产生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较上年同期计提增加143.22%,主要系上年收回长账龄应收账款和单项计提坏账转回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较上年同期计提减少188.18%,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资产款项收回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344.9%,主要系本期处置使用权资产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49.42%,主要系本期收到违约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57.23%,主要系上期公司税收滞纳金支出较多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96.87%,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减少以及本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变动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56.48%,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款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131.81%,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为净流出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华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华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