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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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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16 公司简称:京沪高铁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跃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舰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跃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舰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跃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舰波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3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按照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为基数,向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9,813,924.57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铁路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路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的重要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铁路重点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力有效应对多重风险挑战,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 京沪高速铁路

公司是京沪高速铁路及沿线车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和上海局集团对京沪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并将牵引供电和电力设施运行维修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进行管理。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具体主要包括:(1)为乘坐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高铁运输服务并收取票价款;(2)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京沪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

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京沪高速铁路既是贯穿我国东部路网的大动脉,又是承接南、北高速铁路,连接中西部地区客运专线的路网核心。京沪高速铁路与京哈、太青、徐兰、沪汉蓉、沪昆等其他高速铁路相连接,通过其强大的运输能力和辐射效应,扩大了通达范围;途经的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大城市均为重要的交通枢纽,为中长途旅客中转换乘提供了便利条件,减少了旅客出行时间,对于改善我国东部地区交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2. 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福安徽公司是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郑州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和南昌局集团对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具体内容为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

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等线路与京沪通道、沿江通道、沪昆通道、陆桥通道、京港澳通道等高速铁路主干线相连,处于“八纵八横”南北通道和东西通道的交汇点,连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长三角主要城市,具有明显的网络优势和通道红利,对于改善我国东部地区交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3.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02%;营业总成本167.1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9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13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南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与中南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南大学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左家垅

简介: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拥有完备的有色金属、医学、轨道交通等学科体系。多年来,学校秉承百年办学积淀,坚持自身办学特色,瞄准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深入推进协同创新,积极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国防现代化建设主战场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高校前列。2000年以来,学校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109项,其中获国家科技一等奖(特等奖)18项,10个项目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

公司与中南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南大学于2023年4月27日签署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公司与中南大学长期以来建立了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为适应铁路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中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充分发挥校企双方在教育、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中南大学和公司经友好协商,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双方上级单位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已有成功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构建产学研用互动平台,引领行业发展,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研用共赢”。

(二)合作主要内容

1. 科研联合攻关。双方采用多种形式不断深化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营、维修和技术改造等重点领域科技合作,共同总结集成双方在高速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领域科技合作的成功实践,推进创新成果体系化建设。

2. 推进成果转化。公司根据资源条件及市场开发需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向中南大学提供科技需求及课题招标项目信息。中南大学围绕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将行业发展迫切需要的科技创新成果率先在公司转化;公司支持中南大学科技成果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公司转化,并提供相应优惠政策与配套服务。

3. 创新平台共建。双方立足行业需求联合申报国家级研究实验平台,加强现有国家级研究实验平台建设,共同打造世界一流的轨道交通综合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与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探索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应用“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模式。

4. 人才联合培养。双方联合建设本科生实践教学基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互聘专家担任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或技术顾问。

5. 决策咨询服务。中南大学充分发挥学科与人才优势,围绕公司发展总目标,开展行业宏观政策、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管理运营等方面研究,为企业重大项目与重点工程等提供管理咨询、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三)其他

本协议自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与中南大学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充分挖掘和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补联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方向。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中南大学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后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发展趋势,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 公司执行利润分配是对母公司报表中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3. 本规划的制定充分考虑股东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4. 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分配:除特殊情况外,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为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殊情况是指:

(1)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实施现金分红将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实施程序

1.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 独立董事应当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工作。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14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视频出席董事10名。黄桂章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刘洪润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黄桂章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铁202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2022年度基本年薪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王永平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为基数,向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9,813,924.57元。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15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王伟强先生作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沈去凡先生不再担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王伟强先生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去凡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沈去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王伟强先生简历

王伟强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担任北京市大兴区发改委投资科科员;2006年10月至2015年5月,先后担任北京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副主任科员、基础设施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5年5月至2020年12月,先后担任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担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融资部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铁路项目管理部(市郊铁路推进办)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1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的净利润1,242,717,458.36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4,271,745.8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剩余未分配金额1,118,445,712.52元。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为基数,向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9,813,924.57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 2022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17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黄桂章回避表决。

(下转560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