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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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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同日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案。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2022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李卓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2023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梁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梁丽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梁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023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河南省政府财政厅《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 9项可转债相关议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系统修订,并于2023 年3月22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白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长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欣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白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长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欣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3-03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04月2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3-03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04月2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要求,公司修订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