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3-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构建以动漫IP为核心的动漫文化产业生态,以婴幼儿和儿童为核心用户并逐步覆盖至年轻人群体,打造集动画、电影、授权、玩具、婴童、潮玩手办、主题商业等业务为一体的“IP+全产业链”运营平台。公司依托多年产业运营经验与优势,通过IP内容精品化、IP产业多元变现,逐步实现跨业态、跨品类、跨圈层覆盖,为消费者提供动漫文化内容、文化创意衍生品以及空间实景娱乐等多样化的消费体验。公司致力于成为用户喜爱的文创产业集团,践行“为新生代创造快乐与梦想”的使命,不断发展有特色的动漫文化事业,弘扬中国民族文化,讲好中国故事,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内容业务、玩具业务、婴童业务等核心类别,主要从事于动漫IP及其内容的创作、传播和运营,以及玩具衍生品、婴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内容业务
公司已建立从内容创意研发、制作到发行传播、市场推广以及IP商业化运营等完整环节的内容业务运作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内容创作、媒体发行、动画电影、IP授权以及文化演出等相关业务。公司拥有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创意制作团队,持续研发创作的优质动漫影视内容经由复合型媒介平台传播扩大其影响力,能够通过商业化运作完成IP变现,进而反哺内容业务发展,形成“IP+产业”的商业闭环,构筑内容创作企业的核心壁垒。
(1)IP资源
公司作为国内动漫文化行业的领军企业,始终贯彻以IP为核心的战略,通过旗下多个核心动漫创意制作工作室以及与全球优秀行业合作伙伴的协作配合,坚持创作精品动漫IP内容,持续为全球家庭带来优质动漫内容。公司多年来持续打造并积累了众多优质IP资源,构建了覆盖各年龄段IP的资源矩阵,包括“超级飞侠”“喜羊羊与灰太狼”“萌鸡小队”“巴啦啦小魔仙”“铠甲勇士”“贝肯熊”“巨神战击队”“爆裂飞车”“飓风战魂”“火力少年王”“超凡小英雄”等。
(2)内容传播
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强在媒体传播领域的相关布局,一方面持续强化与全国卡通卫视以及重点省市级少儿频道的合作,另一方面紧随新媒体行业发展趋势扩大传播触达方式与范围,形成从网络视频平台、IPTV、OTT到数字电视、智能终端、音频平台,以及APP应用、流媒体平台、短视频平台等全方位的新媒体内容触达渠道,目前已覆盖超过100家的主流媒介平台。
(3)商业运营
公司具备成熟的IP商业化运作能力,能对不同类型的IP进行精细分类,并根据其属性、定位等选择合适的商业化发展路径和变现方式。公司构建了以IP为核心,涵盖动画、授权、媒体、玩具、婴童、空间娱乐等业态在内的运营平台,IP资源将依托全产业链优势,开启多渠道联动变现模式,实现价值最大化。
2、玩具业务
经过多年的拓展与积累,公司在玩具衍生品设计、生产及销售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体系,涵盖创意外观设计、结构功能开发、模具开发、制造、营销等多个环节。在前端创意与后端营销方面,公司着重将产品与IP资源相结合,增强其品牌效益。公司自有的产品研发与制造体系提升了产品在成本、效率、市场反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研发与渠道拓展的国际化,积极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空间。
(1)动漫IP玩具
动漫IP类玩具以国内知名品牌“奥迪双钻”为主:包括围绕自有动漫IP“超级飞侠”“萌鸡小队”“铠甲勇士”“巴啦啦小魔仙”“巨神战击队”“爆裂飞车”“飓风战魂”“火力少年王”“超凡小英雄”等,开发生产相应系列的变形玩具、人偶、装备、陀螺、悠悠球、四驱车等多种样式的玩具;以及与全球知名IP通过授权合作开发生产其衍生玩具,如“侏罗纪”“小黄人”等。
(2)积木品类玩具
公司近年来打造的“维思积木”品牌以中颗粒和小颗粒产品为主,结合IP、教育、科技等不同属性,推出了多功能积木桌、超级飞侠以及巴啦啦小魔仙等系列场景、长征运载火箭、拼装遥控车、积木花、积木陀螺等多款产品。
3、婴童业务
婴童业务主要为北美一线婴童品牌“babytrend”和中国母婴品牌“澳贝”的研发和销售,包括了婴儿推车、汽车安全座椅、睡床、餐椅、学步车、玩具、纸品、室内游乐等核心品类产品。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行大母婴战略,依托国内外双品牌联动优势,辅以多年儿童消费市场运营经验,持续深耕大母婴市场。“babytrend”升级为综合类母婴品牌,产品从核心品类逐步拓展婴童玩具、哺育用品、婴童家具等新品类,其国内品牌定位为专业婴童出行专家;“澳贝”从专注婴幼儿玩具的品牌升级成为品类更丰富的“澳贝母婴”品牌,产品品类包括专业益智玩具、安心纸品、餐具喂养、室内游乐、户外出行等多个系列,在海外定位为专业婴童玩具品牌。两者发展各有侧重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区域市场中形成品类以及渠道互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3-029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1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5号)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奥飞娱乐”)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215,20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1.64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21,154,149.5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845,822.14元,考虑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1,197,404.69元后,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0,215,20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29,828,020.8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日全部到账,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8]G17037900016号”《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0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3号)核准,奥飞娱乐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540,1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499,970.56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596,590.72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903,379.8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21,540,17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15,363,207.8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8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620285号”《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入账681,126,037.35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2,280,215.21元为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以前年度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股票发行及财务顾问费用已使用募集资金2,280,215.2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14,948,817.13元,利息净收益转出永久补流3,327,372.86元。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410,389,246.19元,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216,267,519.08元,累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885,000,000.00元;截止至2021年11月9日,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85,000,000.00元已全部归还完毕。
2022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2,608,484.29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1,051,037.65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为42,253,054.5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相差300.00元(因公司调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手续费费用剩余金额所致)。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入账541,218,320.85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4,314,941.01元为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以前年度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股票发行及财务顾问费用已使用募集资金3,350,943.40元,剩余未支付发行费用963,997.6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1,393,843.73元,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56,511,826.89元,累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0元。
2022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111,572,966.76元,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股票发行及财务顾问费用已使用募集资金963,997.6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4,390,053.04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393,000,000.00元,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剩余未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93,000,000.00元。购入结构性存款转出107,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为74,602,482.96元(购入包含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内的流动利 D 产品17,056,482.06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1月22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31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4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31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奥飞影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奥飞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月星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奥飞影视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天津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共7家公司和4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2.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0月27日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0日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东莞金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飞动漫文化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共4家公司和3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变更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9,100.00 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动漫 IP 内容制作项目”。为便于“动漫 IP 内容制作项目”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上述所有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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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IP资源建设项目、IP管理运营体系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及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和住所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IP资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苏州奥飞影视有限公司”,由原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微街9号月亮湾国际商务中心1幢1001室,搬迁至新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30号A805室,名称变更为“上海奥飞数娱影视有限公司”,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和住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2)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计划将IP资源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通过对各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实施。此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于2019年8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3)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加快提升IP影响力、充分发挥IP商业价值以及提高公司项目周转效率,公司计划将IP资源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通过更改投资模式的方式实施。此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242.42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7037900432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募集资金11,242.42万元。
2.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00.69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620296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募集资金4,700.69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止至2019年1月16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3 亿元的归还工作。
(2)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月13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26,000万元的归还工作。
(3)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8,500万元的归还工作。
(4)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1月9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4,000万元的归还工作。
2.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1月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归还工作。
(2)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19,300万元,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60.87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405.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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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下转64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