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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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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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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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整体呈现稳健成长的发展趋势。随着公司近年来积极扩展在存储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积累了稳定的供应商和客户资源,并持续优化、提升闪存主控芯片和存储模组固件方案的研发及产品适配能力,公司销售规模呈现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基于对未来存储行业市场的长期乐观预期,持续积极投入研发资源、购置生产及检测设备、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综合导致报告期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相关费用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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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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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新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灿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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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新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灿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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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