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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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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1版)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0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吉纲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3-005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3-007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担保业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和实际运作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3-008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蔡远宏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4:00。

(四)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467166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0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精伦电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杰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平女士,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王明璀,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处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平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杰、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报酬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与 2022年度同比保持不变。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历年来在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历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