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1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5万元人民币,包括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乐超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服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3.公司于2023年4 月29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3-017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为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认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申传东、牛艳丽、刘鹏飞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的部分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固定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852.44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9,182.56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2023年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振兴路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其中包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振兴路支行申请下游供应链业务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 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铁路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4 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 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亿元, 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6、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 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8、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9、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 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0、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2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亿元, 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2、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 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3、 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4、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8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76.15 亿元,用于办理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商业及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票据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202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并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3-010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的部分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852.44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9,182.56万元。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3-015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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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17)。在审议第6项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翠萍、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月4日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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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注明如下信息:
1、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