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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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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1版)

智慧水务应用平台架构图

目前平台主要包括:

抄收一体化平台:将集抄、营收、表务管理紧密结合,围绕每一台计量设备的系统性管理进行完整服务。该平台从每块表的采购入库开始,到旧表、坏表的换表入库,整个服役周期通过一个平台无缝管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管理、计费效率,是智慧水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网GIS系统:以城市地理信息为基础,结合供水管网资产信息,构建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立以GIS地图为底座、业务管理需求为核心的综合展示平台和供水管网“一张图”,实现管网资产实时、历史信息与相应业务数据的可视化展示。

管网SCADA系统:系统主要针对生产和管网运行环节产生的数据和运行过程进行监控,重点监测水质、流量、压力、液位及关键设备运行参数和视频监控,支持定位功能,对监控点运转异常状况报警和定位。

DMA分区计量系统:以管网GIS、物联网设备数据采集、智能数据分析为基础,与收费、表务、调度及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等系统的数据融合,结合管网漏损分析模型,对DMA分区计量进行管理和评估。

管网巡检系统:以管网空间、时间信息为基础,实现巡检计划的灵活规划和定制化,巡检任务的自动生成、派发和检查。结合移动端手持设备,实现对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巡检、养护、维修的网格化、流程化、规范化,提高外业人员工作效率、保障外业服务安全和质量。

二次供水运行监控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GIS、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强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监督,实现二次供水泵房远程监控和无人值守。系统实时监测水池(水箱)液位、水泵工况、压力/流量/水质等参数,实现机泵的优化运行、自动消毒、水龄控制、压力调控,保障二次供水系统稳定运行和水质安全,降低能耗。

此外,公司拥有“城市供排水智慧驾驶舱”一一可视化决策平台、水表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营商环境优化系统(移动端)等多个系统和平台,满足客户在不同业务场景下的需求。

城市供排水智慧驾驶舱

(3)工程服务方案板块:公司同时还提供管道探测、非开挖修复等工程解决方案。通过管道不停运检测技术,识别输水管线漏点,根据原有管道不同状况和不同修复目的,合理选择结构性、半结构性、非结构性等非开挖修复更新工艺,有助于改善供水水质,防止管道爆裂和泄漏,提高输水能力和使用寿命,寻求管道生命周期成本和质量成本的最佳结合点。

2、业务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通过智能硬件终端制造形成收入、大数据服务平台保持客户粘性、管道工程服务形成闭环的产品结构,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提供专业化服务。公司持续推进自主创新,推动城市智慧供水管理工作进一步朝着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除表计类核心传统业务外,围绕新业务板块积极开展工作,各个项目有效推进并落地。硬件部分包括定位漏损的水压传感器、噪声传感器、水质传感器及一些通讯数据设备的研发优化;软件部分涵盖新一代宁水云智能化平台,用于整个管网中的终端设备分布、管网部署情况、运营情况等在线监测与智慧化管理;工程部分涵盖管网带压检测、非开挖修复等方案。

新业务板块仍以聚焦水司客户痛点需求为核心,现阶段主要针对城市地下供水管网的运行优化,包括区域内的管网漏损管控整体方案,长距离输水管线运行状况的智能监测、检测、诊断、预警,并通过算法和水利模型帮助客户提升运营效率,同时提供非开挖修复的工程技术手段等,实现管道从头到尾运行优化、从监测到发现问题再到修复的全链条闭环解决方案服务模式。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54,958,423.7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6,387,869.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30%;公司总资产2,350,421,284.77元,较年初增长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533,258,253.36元,较年初数减少3.9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495.84万元,同比减少9.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638.79万元,同比减少46.30%。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拟定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2023年度董事会董事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5-10万元/年(含税)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了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后,按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远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具体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陈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翔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任期自新任监事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黄波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蒋林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陈剑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2年度聘请立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基于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范围,公司拟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良好。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完成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此事项,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监事会认为立信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81,907,216.85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481,283,775.0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49,356,062.37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9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与国元证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签订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81,907,216.8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966,026.59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6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8月16日,该笔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全部归还。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2月22日,该笔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全部归还。

上述公司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募集资金理财收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持一致,为实际到账收益,合计金额为3,106,814.58元,与公司之前披露的募集资金理财进展相关公告内涉及的理财收益数据差异主要系税额差异所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包括员工薪酬、个税及社保代扣等,并定期统计汇总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3年 1 月。此议案已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宁水集团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宁水集团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宁水集团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且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定,拟聘任陈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翔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任期自新任监事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陈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陈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陈翔先生卸任监事之日暨新任监事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陈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陈翔先生简历

陈翔先生,男,197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至2004年任职于宁波水表厂国内贸易部,2005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部长助理,2006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常务副部长,2007年至2019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部长,现任销售总监,2016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监事。

陈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02,1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

监事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修订原因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修改规定,拟修订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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