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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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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当代商城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托管协议》,当代商城受托管理和经营当代商城9-12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5号、海淀区志强园甲3号的相关资产,托管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4日,当代商城与海淀置业签署《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托管协议延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厦”)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承租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地下夹层合计计租面积为13,342.74㎡的房产,租赁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4日,甘家口大厦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延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0年6月30日,海淀置业、翠微集团、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签署了《资产划转交割协议》,将上述资产无偿划转至翠微集团,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所有权利义务自2020年7月1日起全部转移至翠微集团。

2021年12月23日,甘家口大厦、当代商城与翠微集团签署了《租赁协议》,将原《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协议期限延长2年,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甘家口大厦与翠微集团签署的《租赁协议》中,承租的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夹层、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合计计租面积调整为22,008.96㎡。

3、翠微文化于2019年6月19日与海淀置业签署《房产租赁合同》,承租翠微大厦东塔801-803室355.6㎡的房产,租赁期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2022年4月13日,翠微文化、海淀置业签署《房产租赁合同》,承租上述标的房产,租赁期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2022年7月1日海淀置业与翠微文化签署《2022年度内租金减免协议》,减免翠微文化租金25.73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并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现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翠微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现已变更公司名称及组织形式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98.2975%股权。2020年9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66号),核准本次交易。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完成本次交易资产部分的交割及新增股份上市,并于2021年1月完成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及上市,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公司与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等海科融通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全体交易对方承诺海科融通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不低于其收益法评估预测期内对应年度的净利润。若未能实现,全体交易对方应按本协议的具体约定向翠微股份进行补偿。(注: 2021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海淀科技持有的公司79,623,83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海淀科技已将其持有的公司79,623,834股股份过户至翠微集团名下。)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245号《资产评估报告》,海科融通收益法评估预测2020-202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单位:万元

盈利预测期内每一年度结束后,由翠微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海科融通出具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对其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确认。

三、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0622号),海科融通2022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784,880.85元,完成率为102.84%。因此,海科融通完成了2022年度盈利预测承诺指标。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方于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已补偿金额的情况,则业绩承诺方将向公司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截至公告出具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完成对2022年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海科融通的减值测试工作,届时若依据出具的减值测试专项报告出现涉及补偿的情形,公司将及时计算应补偿金额,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履行补偿的相关程序。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0622号);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翠微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慧艳,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更好地为公司长远发展服务,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金额: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投资于持有期在一年以内的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6、投资方式: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期限内具体实施理财产品投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

7、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在具体实施理财产品投资时严格把关相关受托方的资信状况,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不排除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79.89亿元,负债总额为45.58亿元,净资产为34.32亿元。2022年1-12月,公司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75.0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72.60亿元,期末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16.65亿元。零售企业具有常态化较大规模的现金流入流出特征,公司可以在期间时段将不超过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通过适当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委托理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是以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适当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094,871.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414,310.63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51,917,88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5,376,390.41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4,044,194.41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及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财务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需求,保障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表决。

(2)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各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各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向民生银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上述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授信有效期均为1年。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需求而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合同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海科融通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吴红平

董事会秘书:姜荣生

财务总监:宋慧

独立董事:张伟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上接7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