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2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同时也作为“十四五”规划的第二个年头,是医药行业变革的一年,全年国家层面发布医药行业政策达300余条,国家出台多个“十四五”规划类文件,包含医药行业多个领域,对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健全疾病预防及控制网络等医改工作进行部署,涉及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医保基金、跨省结算、振兴中医药等多个医药行业相关重点内容。医保目录调整逐步走向常态化,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分级诊疗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
2022年11月以来,随着医疗与消费秩序逐步恢复,医药行业恢复的有利条件持续增加,长期来看,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才是真正的主旋律,医药制造业发展将迎来新气象、新格局与新机遇。
(2)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产品
公司的产品管线包括:
心脑血管领域产品线:包括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心脑宁胶囊(全国独家、国家医保乙类)、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浓溶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和乐脉丸等;
抗肿瘤领域产品线:包括榄香烯乳状注射液及榄香烯口服乳(全国独家)、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注射用奥沙利铂和来曲唑片等;
风湿骨病科疾病领域产品线:包括玻璃酸钠注射液(含玻璃酸钠原料药)、镇痛活络酊(全国独家、国家医保乙类)、通迪胶囊(全国独家)和骨筋丸胶囊等;
妇儿领域产品线:包括妇平胶囊(全国独家)、金鸡丸(全国独家)和儿童回春颗粒等;
消化系统领域产品线: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复方胆通胶囊(国家医保乙类)和消炎利胆胶囊(基药、国家医保甲类)等;
烧烫伤领域产品线:冰栀伤痛气雾剂(全国独家);
抗感染领域产品线: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用更昔洛韦、复方柳唑气雾剂(全国独家)和伏立康唑片等;
医疗器械产品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抗炎镇痛产品线: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4)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医药健康产业,涉足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产品涵盖了心脑血管、抗肿瘤、骨科、妇儿等用药领域。目前公司拥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类)、注射乳剂、硬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气雾剂、酊剂、口服乳、中药饮片以及原料药等通过国家GMP认证的生产线二十余条。除此之外,有数条原料药生产线通过了中国NMPA认证。
多年来,公司坚持“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战略,实施以高壁垒仿制药为主、长短结合、多维研发生产管线并进的战略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6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1997号),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调降至CCC,将主体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将“16景峰01”的信用等级由B调降至CCC,将债项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本次下调级别主要基于,2021年公司收入规模进一步下滑,经营亏损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下降,财务杠杆率大幅攀升,自身造血和外部筹资能力不足,“16景峰01”不断展期,已有部分贷款逾期,面临极大偿债压力,股权结构稳定性弱、实际控制人反复变更或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参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9:30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毕元女士、钟少先先生、刘亭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7,997,251.0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162,925.4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8,868,814.3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9,015,249.4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整体经营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014《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董事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015《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01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017《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020《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在充分关注保留意见相关信息的同时,充分关注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期后情况及影响消除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4、6、7、8、9、12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公司独立董事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第2、3、4、5、8、9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2022年1-12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539,237.48元,具体如下:
■
注1:2021年9月2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冻结划扣4,535.00元,该账户于2021年10月31日解除冻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4,535.00元划转回该募集资金账户。
注2:由于账户司法冻结等操作原因,由一般户转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截至目前已归还一般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4800000349)于2021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被冻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2月21日被冻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已将剩余资金转入一般户后,完成了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下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3,462,374.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的内容:“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2,619.09元,目前公司已补充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上述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历史上的累计利息收入等金额。本次专户余额直接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解除冻结,并完成了注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4800000349)于2021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被冻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2月21日被冻结。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已将剩余资金转入一般户后,完成了注销。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下转732版)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洪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洪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