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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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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7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必得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必得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法规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必得科技继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13点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坚群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04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6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2023年年度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公司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未在公司任职的各股东方推荐的董事、监事不支付薪酬。

除独立董事张元不发放津贴外,其余独立董事的2023年年度津贴为6万元/人(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发生的交通、住宿等必要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区间为40-140万元(税前),并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公司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1)。

1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500.00万元(含8,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审批具体贷款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0,039,269.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4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6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7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和分红条件;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500.00万元(含8,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额度、开立信用证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外汇业务、低风险业务额度及其他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开发所需的各类银行业务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拟申请授信情况如下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审批具体贷款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

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汤双喜

电 话:0510-86592288

传 真:0510-86595511

邮 箱:tangshuangxi@bidekej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

邮政编码:214404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解释第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开展情况

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亿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必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必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报备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