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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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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5版)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与稳健发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402,187.6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7,140,218.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0,833,386.29元,扣除于2022年6月16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245,388,000元后,2022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9,707,355.13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74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数。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黄平先生、谢瑜华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402,187.6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7,140,218.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0,833,386.29元,扣除于2022年6月16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245,388,000元后,2022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9,707,355.13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74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数。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3、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为638,561,784.89元,现金流较为充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5、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年度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东农商行”)、广东中宝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宝”)、佛山市用心电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用心”)、广东用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用心”)、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鸿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鸿特”)、佛山市顺德区凯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汇投资”)、鹤山市德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德万”)、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和恒信”)、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赛思”)、广东长帆电器有限公司(原为广东万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0日更名,以下简称“长帆电器”)2023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70,071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YU CONG LOUIE LU先生、卢楚隆先生、卢宇凡先生、叶汶斌先生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万和集团、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投资”)、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叶远璋先生、胡玲女士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2、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3、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63315193K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8,200.4207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经营范围:(一)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二)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结汇、售汇;(十二)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十三)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顺德农商行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顺德农村信用合作社,2009年12月23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是广东省三家首批成功改制的农村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顺德农商行总资产为443,276,229,777.06元,净资产为32,927,099,920.19元,营业收入为9,097,943,695.0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458,698,826.6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公司名称: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6614930330

法定代表人:董惠婷

注册资本:人民币97,607.64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揭东县曲溪镇金溪大道363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办理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揭东农商行前身为揭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3年12月13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揭东农商行总资产为27,975,042,575.66元,净资产为2,212,060,174.20元,营业收入为376,882,084.41元,净利润为123,812,745.0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公司名称:广东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66148118XU

法定代表人:邱高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小黄圃社区居委会建业中路2号(一址多照)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光缆,铜材,母线槽,线束,电缆链接器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出租、物业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中宝总资产为735,641,786.40元,净资产为487,504,813.62元,营业收入为1,086,294,624.97元,净利润为12,170,558.1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公司名称:佛山市用心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354640435H

法定代表人:叶汶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居委会桥西路2号三层之二

经营范围:安装、维修、租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卫浴洁具;承接: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网络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服务;家政服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保洁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网页设计服务;除以上项目外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用心总资产为25,707,468.10元,净资产为263,246.29元,营业收入为38,564,561.05元,净利润为559,678.6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5)公司名称:广东用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3454106971

法定代表人:叶汶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5.187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山居委会桥西路2号三层之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企业管理;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从事与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用心总资产为29,902,642.68元,净资产为29,089,941.46元,营业收入为7,961,474.80元,净利润为829,220.9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6)公司名称: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592158257E

法定代表人:胡玲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3日

注册地址:台山市水步镇文华C区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及通讯类零配件;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台山鸿特总资产为1,115,245,058.59元,净资产为157,458,579.47元,营业收入为591,084,108.52元,净利润为21,738,613.1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公司名称: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3MA4X5FJM30

法定代表人:胡玲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2日

注册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北十区(肇庆新区XZ)N10-03-A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厂房八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汽车双离合器变速器(DCT)关键零件及部件、通讯类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培训;自有设备租赁(非监管设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肇庆鸿特总资产为1,408,578,792.39元,净资产为749,194,671.85元,营业收入为959,844,901.52元,净利润为7,643,231.2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8、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凯汇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99743667P

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小黄圃居委会外环路小黄圃路段38号东逸湾酒店之一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制造业、社会服务业、商业进行投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物业管理、物业租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凯汇投资总资产为53,937,016.40元,净资产为53,166,463.57元,营业收入为8,493,121.44元,净利润为2,783,762.8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名称:鹤山市德万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698100571A

法定代表人:梁祐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鹤山市鹤城镇新材料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鹤山德万总资产为65,376,439.33元,净资产为-14,725,328.66元,营业收入为4,827,114.04元,净利润为-200,491.3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8244234XC

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小黄圃社区居民委员会科苑一路1号

经营范围:对公司投资的房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和恒信总资产为29,574,820.51元,净资产为29,378,722.29元,营业收入为3,355,618.12元,净利润为-515,462.6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1、公司名称: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80100451D

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182号万和大厦一楼、二楼商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万和集团总资产为12,120,909,795.81元,净资产为7,046,666,656.19元,营业收入为6,023,144,360.36元,净利润为619,762,963.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公司名称: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J1W523

法定代表人:梁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山居委会桥西路2号办公楼1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洗涤机械制造;洗涤机械销售。许可项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消毒器械销售;消毒器械生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梅赛思总资产为11,791,580.05元,净资产为-24,274,444.80元,营业收入为20,489,571.84元,净利润为1,231,261.2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公司名称:广东长帆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1C27E7G

法定代表人:余永登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小黄圃社区科苑三路17号2期厂房2楼(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直饮水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帆电器总资产为70,424,775.38元,净资产为4,497,627.62元,营业收入为132,379,689.27元,净利润为-299,802.5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顺德农商行为公司、万和集团共同参股的公司,合计持有顺德农商行5.79%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鹏先生之子,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凡先生现任顺德农商行董事职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顺德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2)揭东农商行为公司参股公司,直接持有揭东农商行3.92%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鹏先生之子,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凡先生现任揭东农商行董事职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揭东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3)广东中宝为广东南方中宝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宝”)的全资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万和集团持有南方中宝66%的股权,且公司副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隆先生现任南方中宝董事长、广东中宝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YU CONG LOUIE LU先生现任南方中宝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中宝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4)佛山用心为广东用心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汶杰先生,其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叶远璋先生之子、公司董事叶汶斌先生之兄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用心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5)广东用心的实际控制人为叶汶杰先生,其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叶远璋先生之子、公司董事叶汶斌先生之兄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用心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6)台山鸿特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生科技”)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隆先生现任派生科技董事长,职工监事谢瑜华先生现任台山鸿特监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台山鸿特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7)肇庆鸿特为派生科技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隆先生现任派生科技董事长,前职工监事胡玲女士现任肇庆鸿特执行董事兼经理,其距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期满离任时间尚未满一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肇庆鸿特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8)凯汇投资为间接控股股东万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60%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隆先生现任凯汇投资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之兄卢楚麟先生现任凯汇投资董事兼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鹏先生之子,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凡先生现任凯汇投资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凯汇投资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9)鹤山德万为间接控股股东万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8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之亲属梁祐纯先生持有其20%的股权,梁祐纯先生现任鹤山德万执行董事兼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鹤山德万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10)德和恒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26%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隆先生现任德和恒信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德和恒信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11)万和集团直接持有公司7.8316%的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万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9.6591%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37.4907%的股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万和集团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12)梅赛思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已完成将梅赛思100%股权转让给广东佑望咨询有限公司的手续,但距控制权变更时间尚未满一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梅赛思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13)长帆电器原为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已完成将长帆电器60%股权转让给邓杰彬先生、余永登先生的工商变更手续,但距控制权变更时间尚未满一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长帆电器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顺德农商行、揭东农商行、广东中宝、佛山用心、广东用心、台山鸿特、肇庆鸿特、凯汇投资、鹤山德万、德和恒信、万和集团、梅赛思、长帆电器的经营情况及公司与上述公司交易情况分析,公司认为顺德农商行、揭东农商行、广东中宝、佛山用心、广东用心、台山鸿特、肇庆鸿特、凯汇投资、鹤山德万、德和恒信、万和集团、梅赛思、长帆电器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核查,顺德农商行、揭东农商行、广东中宝、佛山用心、广东用心、台山鸿特、肇庆鸿特、凯汇投资、鹤山德万、德和恒信、万和集团、梅赛思、长帆电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付款安排:货物验收合格或相关服务发生并收到对方开出的税票后结清全部款项。

结算方式:按照双方商定的结算方式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2023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顺德农商行、揭东农商行、广东中宝、佛山用心、广东用心、台山鸿特、肇庆鸿特、凯汇投资、鹤山德万、德和恒信、万和集团、梅赛思、长帆电器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2、上述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

3、上述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码:2023-01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副总裁杨颂文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境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欧元、港币等结算为主。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2023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审议程序、授权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有效防范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副总裁杨颂文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由于客户违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回款预测风险:国际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审计监察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了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采用解释第15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YU CONG LOUIE LU先生,总裁赖育文先生,独立董事陈志坚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凡先生和财务总监李越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6)截至2022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7)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13亿元;年审挂牌公司收费为3,375.62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

(9)2021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10)历史沿革:致同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业务资质: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12)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1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存在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4)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情况如下: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付细军先生、彭云峰先生、范晓红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5万元(含税,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人民币3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致同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在该所担任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义务。致同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续聘致同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