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9版)

1、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32,933,144.12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4,020,535.09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09,423.91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909,423.91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31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无需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一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伟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向子琦先生、独立董事丁立先生、代财务总监高琳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活动页面将于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对外发布,发布之后投资者即可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郝萌乔女士、葛朋先生,独立董事丁立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丁立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子琦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765,652.2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70,987.76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2.47%、3035.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22,461.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770,987.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627,730.3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因此2022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57,627,730.3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10,046,179.99元,本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2,418,449.6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年度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了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严格执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依据公司内部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进行了考核,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伟峰先生、向子琦先生、郎安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顾建一先生、监事陈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一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765,652.2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70,987.76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2.47%、3035.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22,461.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了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576,33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8,011,758.05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35,529,662.9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99,977,697.97元,本年度投入金额为172,908,559.7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19,893,723.0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详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建设,并由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兴装备”)主要负责实施该项目。2020年1月19日,本公司、南京新兴装备会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剩余资金118,033,079.46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注2: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江保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