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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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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俚岛路592号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08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水产品、罐头、方便食品加工销售,经营备案范围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鲜活水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债权人等以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提供担保有利于保持子公司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经营情况与销售渠道稳定,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成立日期:2013 年9 月2 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2、人员信息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37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56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5、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3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2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0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武宜洛,200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201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2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新军,201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5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依据审计工作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亚太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亚太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拟续聘亚太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与亚太事务所商定。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申请,但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会计师为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8)。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01610042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因此,公司已经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 条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此次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进行审核,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獐子岛”)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冷獐子岛”)提供175.87万元借款。详见《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2)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向普冷獐子岛提供200万元借款支持。详见《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3)上述两笔借款于2023年6月、7月到期后,如果普冷獐子岛仍存在资金缺口,向公司提出续借请求,公司拟计划继续提供175.87万元和200万元借款。同时,公司根据对普冷獐子岛2023年度的借款需求预计再增加不超过725万元的借款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上述借款事宜。上述借款期限均为1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对外融资成本。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将构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普冷獐子岛的财务资助,且公司总裁助理姜玉宝目前任普冷獐子岛董事,上述事项构成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上述交易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258805333XF

3、法定代表人:张颖

4、注册资本:19,68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6、成立时间:2012年1月6日

7、注册地:辽宁省大连保税区物流园区振港路3-1、3-2、3-3、3-4号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报关业务,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装卸搬运,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普冷国际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獐子岛持有25%股权

10、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1、关联关系:公司总裁助理姜玉宝目前任普冷獐子岛董事,公司与普冷獐子岛的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

1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向普冷獐子岛提供为期一年的借款,年利率为6.08%,用于普冷獐子岛生产经营使用。普冷獐子岛应于借款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应在贷款期限的最后一日当日向贷款人一次性全额偿付贷款本息。协议项下的贷款从逾期之日起,在规定的利率基础上,以逾期金额为依据,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全额支付逾期贷款。

四、本次借款风险防范措施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公司转让普冷獐子岛部分股权而导致其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按协议约定对其原结存的内部往来借款及后续经营用款按剩余持股比例进行借款,从而构成财务资助。普冷獐子岛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普冷獐子岛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借款有利于普冷獐子岛业务稳定与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公司作为普冷獐子岛股东能够继续监督普冷獐子岛的借款使用情况,及时了解普冷獐子岛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375.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5%,不存在逾期未得到清偿的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根据相关协议、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提供借款有利于普冷獐子岛业务稳定与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议公司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金用途、资产负债率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监事会意见

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借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其提供借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提请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0:00-1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1号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邦

联系电话:0411-39016969

传真:0411-390161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投资证券部。

邮编:116007

电子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9。

2、投票简称:“獐子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性质:

委托方持股数量:

委托方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方(签字):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0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唐艳、董事王泽辉、独立董事史达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战成敏、董事姜大为、独立董事张晓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3.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1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7,057.88万元,减亏幅度68.68%。

单位:万元

2)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3)资产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4)主要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

受汇率变动影响,本期汇兑收益同比增加较大,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0.45%。

5)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较大,主要原因为上年出售分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子公司獐子岛集团长岛养殖有限公司资产,导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上年收回参股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拆借资金,导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较大,主要原因为上年银行借款总额下降较大所致。

(2)2023年公司预算目标

公司根据现有情况,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内、外部情况假设的基础上预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400万元。本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公司内外部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906,610,215.13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1)2023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度经营计划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二)公司近期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2)2023年度投资计划

2023年度,公司投资计划合计9,372万元,主要项目包括加工及养殖装备投资872万元,及下属子公司拟建设苗种扩繁基地投资7,000万元、研发中心改扩建1,500万元。具体实施时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1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8、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具体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3亿元;

(2)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2亿元;

(4)向中国工商银行普兰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8亿元;

(5)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0.2亿元。

以上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0.5亿元,与截止2022年末公司银行贷款金额一致。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总额度内向各银行申请贷款,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银行实际授信批复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具体办理申请授信融资、签约续约等相关事宜。本次额度和本项授权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昱回避表决。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1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具体工作绩效及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年度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规定等综合评定薪酬。关联董事战成敏、唐艳、姜大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1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1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联交易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内控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16、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17、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议案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18、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19、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8)。

20、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9)。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内控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相关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对内控体系进行评价和持续改进,以化解潜在的重大风险。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各事业部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关键模块,重点关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资金业务、信息安全等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职责分工合理,制衡机制有效,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战略规划以及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履职尽责,监督公司的运营管理。

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发表建议和意见,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公司执行集分权制度,通过集权和授权,搭建经营架构,划分职责和权限,内部分工明确,相互制衡,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运行及控制目标的实现。

本年度公司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报告期末集团共有董事会直属部门2个、总部职能中心6个、集团直属事业部/公司6个,公司中高管团队40余人,员工人数较同期基本持平。开源节流、协同增效是公司持续改进内部管控的目标。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

公司聚焦资源端和市场端核心主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市场结构、组织结构、开源节流,管理提效。

资源端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求变”的工作基调,准确把握新阶段、贯彻新规划、实现新发展,增强机遇意识及风险把控。认真识别海洋牧场的生态环境,充分结合底播虾夷扇贝、海螺、海参等销售订单需求,合理规划好海上生产布局;发挥技术优势及市场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拓宽新产业模式,实现产品多样化;加强海域看护,确保海域内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市场端不断提升市场运营及食品研发能力,聚焦重点客户,稳客户保订单,保持优势大单品的良好销售态势,聚焦全新预制菜类大单品开发和现有大单品升级,同时严格成本管控,将生产、营销进一步压实做细,发挥品牌效应争取产品价值最大化。

继续推进实施“瘦身计划”,加快处置与主业关联度低、资金占用大、盈利能力差、管理难度高的资产和项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盘活资产,增加现金回流。年度内,转让乌蟒岛资产,收回资金8,272.14万元;处置轮船公司相关资产;推进原玻璃钢船厂股权进行挂牌出售工作。同时,不断强化各级组织的执行力与控制力,提高管理效率,强化费用管控,年度内,公司期间费用同比下降5,390万元,降幅达17%。

3.人力资源

本年度继续优化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执行绩效激励机制。《集团绩效管理规定》设置业绩考核指标体系,遵循价值和结果导向,匹配薪酬水平与预算目标。按照市场化原则,贯彻“能者上、庸者让”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开展需求确立人力资源配置规划。

4.社会责任

公司在食品安全与质量管控上坚持与国际接轨,通过HACCP体系、BRC、SGS等国际化标准促进管控制度升级,严守食品安全的生命线。獐子岛海参符合SGS国际检测标准,国内唯一通过181项药残检测。年度内集团开启产品模拟追溯和召回演练,验证各单位的产品的可追溯信息链条是否完整准确,同时在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确定产品的范围,为广大市民和全国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海洋食品。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指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能力,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5.企业文化

推动践行“责任、合作、执行、感恩”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秉承以“顾客至上,诚信为本”的服务宗旨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坚持以优质的原料、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完善的服务,以持续改进的精神、创造品质卓越的海洋珍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和顾客需求。

6.资金活动

资金活动安全可控。公司修订完善一系列的资金管理制度,形成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益。

在资金使用与对外付款方面,财务中心严格执行《集团管控与分权规范手册》及《资金管理控制程序》、《资金支出审批作业指导书》、《资金管理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并通过信息化系统将资金审批程序固化,确保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与公司制度完全匹配。

在账户管理方面,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均由公司集团总部统一管理,审批手续完备,资料规范完整,确保银行账户管理高效、安全。

在融资管理方面,所有对外融资由公司集团总部统一安排,每年年初,集团总部财务中心资金部做年度贷款授信额度计划,上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集团总部财务中心资金部对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实施资金全过程的风险管理。

2022年末贷款总规模有所下降,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同比减少840万元,融资贷款活动可控,未发生失信行为。公司继续保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透明沟通,得到了各债权行的大力支持,基本上稳定了现有的信贷信用额度。

7.采购业务

定期检视和修订《采购管理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虾夷扇贝三级苗种采购管理规定》、《苗种收购管理规定及验收标准》及相关配套流程的采购管理制度规定;规范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开展采购业务管控审核,防范采购环节存在的风险和舞弊行为;对供应商进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进行合格供应商的持续评价,不断引入优质供应商。实施采购预算管理,引入公平竞争机制,规范招投标、比价流程,强化采购端成本管控;根据不相容原则、重要性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采购活动高效有序地开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8.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包括《资产管理控制程序》、《资产盘点制度》、《财产保险管理规定》、《设备管理规定》、《船舶建造管理规定》、《船舶维修管理规定》,规范资产购置申请、权限审批、实施过程管理、保养维修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减值确认、财产保险等措施切实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大型设备的制造和采购作为投资立项管控,实施项目制,提升资产投资的效率和效果。

9.销售业务

根据《客户管理控制程序》、《销售客户授信管理规定》、《销售收款控制程序》、《销售价格管理规定》等销售管理制度,规范了从销售客户的谈判、授信、价格、渠道、退回、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

公司继续落实订单前置,加强进销存管理。优化供应链,保证市场供应,降低不良库存,提高库存周转;完善定价原则,规范内外交易价格、产品销售渠道、客户开发管理、信用制度,建立货款催收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问责制度。

10.研究与发展

公司制定了包括《集团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利管理规定》、《加工类产品研发管理规定》等研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研发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研究成果的开发和保护等关键控制环节,有效降低了研发风险,保证研发质量,提高了研发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公司积极推进产学研创新平台合作及自主创新实践,以新技术研发带动产业升级。2022年公司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任务6项,主持的1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与中科院海洋所、水科院黄海所、大连海洋大学等10余家科研院所保持合作与沟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运用得到进一步强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公司总计拥有效专利67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PCT国际专利2项,实用新型26项,外观设计1项。

公司的食品研发坚持面向市场,下沉渠道,围绕核心资源、核心客户、自有工厂和自有渠道需求,精准开发新品,打造“獐子岛味道”的特色海洋食品。2022年研发新品40余项,成功上市新品23项,贮备17项,椒麻对对虾、虾宝贝(烧烤味)、海盐芝士扇贝、鱿鱼小爪爪、新美味海参(定制装)、魔芋丝扇贝(蒜蓉味)、参鲜煲、捞汁扇贝、海鲜大咖系列、海鲜全家福(佛跳墙)等新品深受消费者喜爱。

11.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包括《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等投资管理制度及工程管理制度。实行投资项目立项制,对立项审批、项目实施、资金支付、项目评价进行有效管控,防止投资失控。

12.担保业务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咨询和决策机构,公司一切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风险可控。

13.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包括《财务报告控制程序》、《财务管理规定》、《加工业成本核算作业指导书》、《育苗业成本核算作业指导书》、《养殖业成本核算作业指导书》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相关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各业务单位定期汇报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14.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控制程序》明确了预算管理组织的职责和权责,严肃预算执行和刚性约束,对各项预算指标编制、审批、分解、落实和考核流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方法得当;对预算实施动态管理,落实预算执行并积极调整,通过实施预算控制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15.合同管理

公司对合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合同管理控制程序》《保密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强化对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司重视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防范和降低了公司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6.内部信息传递

执行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建立例会、季会、年会、微信群、官方微信、移动办公平台等完整科学的内部信息沟通传递机制,规范内部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内容、保密要求、传递方式以及各管理层级的职责权限等,确保了对信息的合理筛选和整合,保证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证员工的知情权,促进内部报告的有效利用,提高执行效率。

17.信息系统

信息管理部对集团范围的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数据信息安全、信息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程序》、《信息化设施控制程序》、《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规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对信息平台建设的选型、立项审批、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管控;执行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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