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05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在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528,577.5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共计407,120,601.87元。由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为此,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八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例较小,均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不存在对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温新利先生、王子瑞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
2、上述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价格加上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2022年度,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在实际经营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以下情况:
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和购买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与中核集团相关单位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和保理业务等。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
公司在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由于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正处于收购后的整合期,协同效应尚未完全显现,同时公司按照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致使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偏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总金额未超出预计发生额总金额。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3年度,预计公司主要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预计如下:
■
注:上述保理业务含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金额。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区间为 2023 年1月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于对关联方认定情况的说明
1、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为公司之关联方
目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30.11%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为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为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核集团、中核资本及其附属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2、因关联自然人兼任或控制形成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3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还存在因中核集团、中核资本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兼职或控制而形成的关联方。
3、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6.3.3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4、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
法定代表人:余剑锋
注册资本:5,9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核集团总资产为 9,122.57亿元,净资产为2,960.46亿元,营业收入为2,247.64亿元,净利润为164.28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核集团通过中核资本间接持有公司30.1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核集团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业务,包括销售和购买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与中核集团相关单位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和保理业务等。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在成本核算加税费的基础上双方协商来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多系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业务,主要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利用各自的资源和市场,充分发挥优势,共享资源。相关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例较小,均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交易内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关联方输送利益事宜,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开发支出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2,695.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情况说明
1.坏账减值准备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2022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减值准备21,821.71万元,主要为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
单位:万元
■
注:坏账准备包含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837.69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存货跌价准备包含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的跌价准备。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2022年度,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疗网络有限公司因业绩持续亏损,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其分别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8,542.42万元、5,150.66万元;
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泉州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运城广电同方科技有限公司、达州广电同方无线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天门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日照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张家口电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濮阳广电同方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广电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开封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南阳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和洛阳同方数字电视有限公司11家公司的无线电视地面运营业务受移动终端和互联网影响,市场环境恶化,用户流失率较高,出现减值迹象,共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3,849.35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108.26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子公司北京壹人壹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所属领域相关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公司现有技术预计无法持续带来经济效益,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其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1,869.99万元。子公司北京同方实业有限公司和TongFang Global Limited分别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67.46万元和70.81万元。
5.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2022年度,公司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3,012.77万元。公司管理层对研发项目进行梳理,考虑市场前景、投入资源等因素,本期终止了部分在研项目,并将本期终止项目以前年度已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
6.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372.6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72,695.48万元,对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72,695.48万元。
四、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
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在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同意公司在2023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按照经批准的担保计划执行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
● 本次担保金额为93.2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2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62%。2022年底担保余额中均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预计担保无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Tongfang HongKong Limited、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北京神目科技有限公司、Nuctech Warsaw Co., Limited Sp. z o.o.,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2年底,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25亿元,全部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约占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9.04亿元的19.62%。2022年底担保余额较2021年底公司对外担保余额76.23亿元(占2021年底净资产159.04亿元的48%)减少约46.98亿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按照经批准的担保计划执行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各项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在2023年拟继续相互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司范围包括当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业务包含以下类型: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直接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或公司提供担保。
1、公司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2、控股子公司之间预计融资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3、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预计融资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 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 信托贷款、资产证券化、结构化融资提供担保等)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视被担保对象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2023年度预计发生担保的被担保子公司情况
1、同方工业有限公司
■
2、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
■
3、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
5、同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Tongfang HongKong Limited
■
7、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
■
8、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
9、同方泰德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10、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
■
11、北京固鸿科技有限公司
■
12、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13、北京神目科技有限公司
■
14、NUCTECH WARSAW COMPANY LIMITED SP.Z O.O.
■
15、NUCTECH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
16、Nuctech Do Brasil LTDA
■
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且上述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口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总体计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子公司、孙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提供的担保系随着业务开展、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而发生的正常经营安排,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2.本次交易均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事宜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29.2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62%。担保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 2022年度出现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下转9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