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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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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2,694,319,190.4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8,674,014.61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004,732,013.55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1,064,491,109.53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老龄化及政策驱动等因素,我国医药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自年初开始,中医药政策的落地迎来爆发期,国家对中医药的支持政策由顶层设计逐步过渡到了落地执行阶段。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提出了中医药服务体系、特色人才队伍、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文化、开放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的具体发展目标,部署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等重点任务。2022年4月,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阐述从加快培养集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大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统筹推进中医药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等方面培养中医药人才,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四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分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医改。2022年6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出要全力建设中医药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五大高地”,健全“四个机制”,增强中医药发展活力动力,打造成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示范样板,引领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2022年9月,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和治疗康复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创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中医药再度成为生物医药领域的热点关注方向。

上述政策文件的实施,从国家战略层面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有力地支持中医药行业发展,并为中医药行业发展指明方向。

(二)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医药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公司的中药饮片涉及中药材采购,由于药材品种不同,适合其生长的环境、生长周期和存储周期差别较大,因此中药饮片部分品种呈现一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化学药品生产和医疗器械业务则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目前国内中医药产业中业务链条较完整、医疗健康资源较丰富、整合能力较强的企业之一,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和业务体系已经形成。中药板块是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业务板块,该板块业务主要是中药饮片,公司市场地位如下:

目前公司的中药饮片业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拥有国内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拥有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中药饮片企业重点实验室等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和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公司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软件著作权;公司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参与多项国家和省级饮片炮制和质量标准、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制订,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中药饮片唯一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目前公司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有9个饮片生产基地,公司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丹参等21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石斛(饮片、配方颗粒)、人参(饮片、微粉、配方颗粒)、三七(饮片、微粉)等19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保健食品及食品等。

公司的中药饮片是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之一,该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公司可生产1,000多个品种、20,000多个品规的中药饮片;该系列产品质量控制行业领先,公司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1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石斛(饮片、配方颗粒)、人参(饮片、微粉、配方颗粒)、三七(饮片、微粉)等19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中成药和化学药主要覆盖市场需求较大的心脑血管、呼吸、抗感染、内分泌等领域。其中,中成药重点产品保宁半夏颗粒为全国独家品种,主要用于风寒咳嗽,喘息气急,久咳不愈,顽痰不化及老年咳嗽等症;乐脉丸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死等;心脑欣丸用于缺氧引起的红细胞增多,头晕、头痛、心悸、气喘乏力。还有解毒利咽的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解表散热的小柴胡颗粒,滋阴补肾的六味地黄丸(浓缩微丸)等。

化学药主要产品阿咖酚散,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缓解轻至中度疼痛;甲磺酸多沙唑嗪片用于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及良性前列腺增生。还有抗感染的甲硝唑片、阿莫西林胶囊、诺氟沙星胶囊、红霉素肠溶片等;维生素营养类的葡萄糖粉剂、牡蛎碳酸钙颗粒、口服五维葡萄糖、浓维磷糖浆、维生素B1片、维生素B2片、维生素C片等。

保健食品主要有康美牌西洋参胶囊、康美菊花胖大海茶、康美牌西洋参切片等,食品主要有植物代用茶和汤料。

(三)公司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1)中药材采购模式

公司药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中药饮片原材料的采购。每年年初,公司药材采购部门根据中药材的贸易量及中药饮片的年度生产计划、存货消耗状况和合理周转期,核定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定额,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编制年度存货采购资金计划。年内公司按计划采购,并且按照库存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进行灵活机动、科学合理的采购。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采用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采购渠道方面,包括产地直接采购和市场化采购。产地直接采购是指公司直接到中药材的产地,与药材生产商或农户进行采购;市场化采购是指公司在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采购。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分为产地供应商和贸易商。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公司质量控制部门根据药材产地、质量标准及药材采购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经对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供货价格等多因素比较,与药材采购部门共同确定供货厂家。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依照“按时、按质、按量”的原则对药材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实行综合评价末位淘汰制,通过多年筛选后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为了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公司自建种植基地,有助于公司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良种选育、繁育、使用等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源头工程”,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

(2)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模式

公司在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工作中执行预算与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化的定价策略。在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需要事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每月的生产和销售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及时做好采购预算计划,报公司批准后采取招标采购和合同采购等形式进行采购。财务管理部门根据预算计划监督和核查采购执行情况。

(3)西药生产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首先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原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其次,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样品进行检验,并做稳定性考察,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符合要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求计划及时安排组织采购,并通过招标采购,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价进行对比,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以此降低生产成本。

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及成品库存情况于当月底编制好下月需货计划,参考标准为上年同期销售情况以及近三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需货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接需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物料供应,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执行。

3、 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根据产品及业务分类采用医院直营、商业批发、智慧药房、连锁药店配送、医药电商、直销以及物业租售等全方位多层次销售模式。

(1)医院-医疗机构直营:将药品直接向医院-医疗机构销售,是公司中药饮片的主要销售模式。

(2)智慧药房: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对传统医药物流进行再造,为患者提供中药煎煮、中药饮片、中西成药调配、膏方制作、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从而增加公司中药、中成药、西药等药品的销售。

(3)商业批发:将药品向各类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医药贸易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销售,是公司西药贸易的主要销售模式。

(4)连锁药店配送:对医药零售店、连锁药店销售。

(5)电商:在第三方健康类产品零售平台销售,目前已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开设有康美官方旗舰店、康美之恋大药房旗舰店,在微信小程序开设有康美滋补生活馆、康美医药商城等网络店铺。

(6)直销:建立专业管理团队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直销及相关业务,通过多个渠道的资源整合与拓展,进一步加大直销业务与其他模式的融合,集合各业务板块的优势资源,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用“互联网+”的思维将直销、电商、连锁三大商业模式有机融合,搭建一个轻松自由、多元化经营的创业平台。

(7)物业管理:向线上线下融合的产业经营+市场经营方向转变,通过集采联盟和趁鲜加工作为两个支点,近期通过一城一策、独立经营有效推动各地中药城实现转型升级,远期集聚公司中药城资源优势,实现城城联动,共同打造康美全新一体化商贸流通平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15康美债”,2018年分别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18康美0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18康美04”。根据重整计划,债券持有人申报债权经确认后,已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申报的,由公司负责审查,后期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康美药业关于公司债券终止上市交易并摘牌的公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公司所发行的债券进行摘牌,公司债券“15康美债”“18康美01”“18康美04”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终止上市交易并摘牌。

公司于2017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于2018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根据重整计划,债券持有人申报债权经确认后,已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申报的,由公司负责审查,后期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公司持续积极推进银行中票的摘牌相关工作。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在国家振兴中医药事业战略的指引下,秉承“新康美,健康美”的经营理念,实施战略规划升级,科学规划发展,深入分析内外经营环境,稳步推进重整后续工作,强化公司治理,赋能焕新发展,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完善“两委”管理架构,快速完善管理团队建设,多渠道增强内部监督,优化调整组织架构,完善内控体系,制度化巩固整改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新起点、新征程,精准研判外部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目标,坚持“布局中医药全产业链,以中药饮片为核心,以智慧药房为抓手”的发展思路,多措并举确保生产经营稳定,集中资源聚焦医疗机构业务,统筹拓展新业态。采购端,拓展贸易,归口中药材采购。生产端,产量稳步提升,基本步入正轨。销售端,整体发展向好,发挥股东协同效应。同时,公司重视核心业务及项目,抢占潜力市场,加强多方合作。加强集团化经营协同发展,凝聚经营合力,全面统筹现有各方资源,优化调整区域产业集群布局,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不断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ST康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奇永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法院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对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或“被申请人”)的债权人深圳瑞恩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申请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法院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对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普宁中药城与申请人达成庭外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揭阳中院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对被申请人普宁中药城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和解协议》,普宁中药城应按判决金额本金下浮20%,申请人同意豁免普宁中药城剩余判决款项、逾期付款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且须依协议约定向法院提交撤回破产申请、执行结案申请。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6条相关规定,公司因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经消除,且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

公司先后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10月29日披露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情况。康美实业由于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一审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支付义务,渤海信托有权以前述子公司抵押资产的拍卖、折价价款优先受偿。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2022年依据一审判决结果,以前述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0,916.28万元。

本案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揭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二审已开庭。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二审判决书,具体影响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继续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下转9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