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62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1月2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3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9日,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1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五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月12日及13日,公司合计使用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4日分别归还6,000.00万元、3,300.00万元、40,70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18日及19日,公司合计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8月8日、2023年1月6日分别归还7,000.00万元、2,000.00万元、5,000.00万元、16,00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部分与募投项目研发关联度较低的设备,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时整改并进行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培训,公司已及时将该部分设备购置资金改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都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都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办理完成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上接9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