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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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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投票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董事长胡升荣、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朱钢、财务部门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103.437亿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339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225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0%。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公司基本信息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3公司从事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情况

南京银行是国内较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商业银行。公司立足江苏,服务辐射长三角及北京地区,经过27年的经营发展,成长为一家公司治理完善,经营特色鲜明,质量效益优良,综合实力突出的商业银行。公司在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等。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活动。

2.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6月9日,公司发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普通股总股本10,305,724,7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16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57,328,671.56元(四舍五入)。已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现金红利派发。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22年9月、2022年12月公司分别对南银优2、南银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2.035亿元、2.3814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按照扣除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金额进行计算。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详见财务报表各金融工具及其他资产下相关附注。

4.2021年12月21日,可转债开始转股。上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普通股股数进行了加权平均。

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4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5 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2.6 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3.净息差=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资产质量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2.7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 普通股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核准,公司2021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00亿元的可转债,该次发行的“南银转债”2021年12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3,382,476,000元“南银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336,628,961股,公司总股本由10,007,089,247股变更为10,343,718,208股。

3.2 股东情况

3.2.1 股东数量

3.2.2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 优先股股东情况

4.1 优先股股东总数

(下转974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胡升荣、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朱钢、财务机构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本报告中,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直接舍尾保留两位小数。

2.报告期内,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445,273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10%。报告期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3,380,093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3.95%。

3.报告期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074,602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38%。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0,483,852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80%。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南银优1 单位:股

南银优2 单位:股

注: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三、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一季度,公司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务实举措推动转型发展,凝聚转型合力,巩固提升业绩,加快调优结构,守牢风险底线,积极发力旺季营销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年稳健开局。

1.资负规模稳健增长

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21,484.64亿元,较年初增加889.81亿元,增幅4.32%;负债总额19,836.90亿元,较年初增加819.05亿元,增幅4.31%;存款总额13,796.28亿元,较年初增加1,415.97亿元,增幅11.44%;贷款总额10,240.08亿元,较年初增加780.95亿元,增幅8.26%。

2.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7亿元,同比增幅5.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2亿元,同比增幅8.22%。实现利息净收入72.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1亿元,同比增幅4.80%,占营业收入的55.81%。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7.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6亿元,同比增幅6.43%,在营业收入中占比44.19%,较上年同期上升0.38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52元,同比增幅4.00%。

3.资产质量夯实提优

一季度,公司资产质量主要指标保持稳定,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90%,与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392.36%,保持了较好的风险抵补能力。下阶段,公司将强化信用风险政策执行,推进年度重点管控措施落地,深化信用风险排查与预警的运用,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前瞻性。坚持资产质量严管严控,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保持资产质量继续平稳运行。

4.公司金融聚力实体转型

公司金融持续践行服务实体使命,出台《南京银行助力江苏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二十条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添能蓄力,截至报告期末,对公贷款余额7,504.97亿元,较年初增长757.54亿元。其中:制造业、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涉农贷款分别较年初净增42.93亿元、230亿元、124.24亿元、261.57亿元。交易银行方面,赋能外贸企业发展,“出口快贷”“苏贸贷”等特色产品服务120余家客户;助力企业生态场景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近700家客户;注重客户体验提升,中小企业端鑫e伴3.0尝鲜版面市,签约客户至9.3万户;大中型企业端统筹云财资和银企互联功能优化,现金管理财资客户(集团)项目增至678个。科技金融方面,赋能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作客户数3,838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客户数近7,500户;聚力产品升级,“鑫e科企”累计申请客户数超8,200户,预授信金额超86亿元。绿色金融方面,支持低碳经济,围绕“减污、降碳、扩绿”积极展业,并成功获选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强化银政合作,落地江苏省内首笔“环保担”贷款业务,3笔“环保贷”业务;助力绿色项目,完成50亿元绿色金融债投放。同期积极通过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科创票据、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5.零售金融加快战略推进

公司坚定大零售战略,推进零售业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零售客户AUM(管理金融资产规模)达到6,740.92亿元,较年初增长531.44亿元,增幅8.56%。个人存款余额3,874.06亿元,较年初增长640.80亿元,增幅19.82%,在各项存款中占比28.08%,较年初上升1.96个百分点。零售贷款余额2,735.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41亿元。进一步丰富私行产品货架,建立产品研发、产品销售、产品售后、产品运营闭环的经营模式,管理私钻客户金融资产突破2千亿元。围绕N Card信用卡核心产品,深化全渠道、全产品、全客群体系建设,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208万张。以“更流畅、更专业、更敏捷、更开放”为发展航向的南京银行App7.0版本,全新迭代公司移动金融核心渠道服务体验,为客户带来更加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正式上线个人养老金业务,实现账户开立、资金缴存、专享产品等多重功能,并搭建个人养老金直销模式。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快速释放既有经营优势,稳步推动创新模式落地,着力强化数字化技术建设,持续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报告期末表内贷款余额93.77亿元,较年初净增53.77亿元。

6.机构布局释放发展潜能

“百家网点”规划是公司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拓宽金融服务渠道的重要战略。公司以“深耕南京地区、拓展苏南网点、适度发展苏中网点、实现苏北网点县域全覆盖、适当限制省外网点”为总体原则,持续推进网点建设,不断增强发展质效,有效地提高了公司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2022年,公司在江苏省内新设25家支行,在省外新设2家支行,共计27家支行。2023年一季度,公司持续加强机构建设动能,实现12家支行获批开业,营业网点总数增至254家,全面实现江苏省内县域网点全覆盖,为公司未来发展打开更大增量空间。截至一季度末,27家新设支行存款合计365.63亿元,贷款合计355.81亿元,给公司的存贷款带来新的增长点。

四、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盐银保监复〔2023〕2号)《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响水支行开业的批复》,响水支行于2023年1月12日开业。

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苏银保监复〔2023〕14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南京板桥支行开业的批复》,南京板桥支行于2023年1月19日开业。

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力度的要求,北京亦庄支行按要求做好市场准入事项报告,并于2023年2月1日开业。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镇江监管分局(镇银保监复〔2023〕6号)《中国银保监会镇江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翠竹路支行开业的批复》,扬中翠竹路支行于2023年2月6日开业。

5.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宿银保监复〔2023〕5号)《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湖滨新区支行开业的批复》,宿迁湖滨新区支行于2023年2月8日开业。

6.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通银保监复〔2023〕7号)《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星湖支行开业的批复》,海安星湖支行于2023年2月8日开业。

7.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常银保监复〔2023〕11号)《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珠江支行开业的批复》,常州珠江支行于2023年2月14日开业。

8.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苏银保监复〔2023〕34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杉湖西路支行开业的批复》,南京杉湖西路支行于2023年2月16日开业。

9.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连银保监复〔2023〕7号)《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开业的批复》,灌南支行于2023年3月8日开业。

10.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常银保监复〔2023〕20号)《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龙锦支行开业的批复》,常州龙锦支行于2023年3月10日开业。

1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沪银保监复〔2023〕122号)《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南京银行上海中原支行开业的批复》,上海中原支行于2023年3月24日开业。

1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盐银保监复〔2023〕41号)《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盐城人民北路支行开业的批复》,盐城人民北路支行于2023年3月31日获批开业。

五、补充财务数据

1.公司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人民币

2.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3.迁徙率

单位:%

4.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资本构成信息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njcb.com.cn)。

5.公司补充财务指标

注:资产质量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6.杠杆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杠杆率相关信息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njcb.com.cn)。

7.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8.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人民币

七、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胡升荣 朱钢 朱晓洁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胡升荣 朱钢 朱晓洁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胡升荣 朱钢 朱晓洁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2023-013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