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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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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于2023年1月17日向公司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整改,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整改报告的议案》,此次调整内容于2023年2月18日在《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整改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23-011)进行了披露。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659.7934万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835.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4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决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于6月6日按照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

2022年8月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后,公司再融资项目由证监会平移到交易所审核。

2023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81号),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59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书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赣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跃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葛书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赣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跃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书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赣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跃伟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3-04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财务部门确认,本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依据国家及住地政府部门文件在2023年1至3月份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款项63,603,859.33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9,968,630.28元,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0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3,635,229.05元,占本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3%。明细如下:

二、 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9,968,630.28元计入2023年当期损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33,635,229.05元。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2023年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公司H股股份16.70亿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3,416,856,492股A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2023年1月13日,公司通知纽约证券交易所拟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证券股份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3)2023年4月21日,席晟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养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启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雅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养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启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雅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养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启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雅红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28 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2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3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副董事长李养民召集,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晚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连同第一项审议通过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披露。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2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9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召集,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客观公允。

二、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